请选择城市

+
拍品号【005】上海市黄浦区学院路30号地下1层车位14
尚未开始
提醒.
评估价 220,000
021-23029525
申请参拍及支付保证金


  • 起拍价:220,000
  • 数量/单位:1个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三次拍卖
  • 评 估 价:220,000 元
  • 保 证 金:30,000 元
  • 佣金方式:执行司法标准
  • 执行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评估机构:上海富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优先购买权人:
  • 拍卖机构: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下载:
  • 保 留 价:-
  •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标的详细信息
    区域:黄浦区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学院路30号地下1层
    房产类型:车位
    房屋内占用状况:详见拍品描述
    拍品描述
    上海市黄浦区学院路30号地下1层车位14
  • 拍卖公告

     

    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自2021年10月26日(周二)10月29日(周五)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公司地址:上海市方浜中路265号3楼 

    咨询电话:021-63553035、23029525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21年10月26日10:30至10月29日10: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10: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拍卖地址:黄浦区乔家路2号1号厅。

    拍卖标的:(拍卖保证金3万元)

    上海市黄浦区学院路30号地下1层车位1、8、9、10、14、15、16、21、24、33、34、49按现状拍卖(其他;建筑面积均为约35.06m²)。

    车位标的竞买人仅限于车位所在小区没有购买过车位的业主,在拍卖前提交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每户业主只能竞得一个车位。

    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预约看样(工作时间)。

    2、竞买人在标的拍卖结束前,可在公拍网上申请参拍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获得参拍权限。

    3竞买人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仅限银行转账)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周四)16:00时,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4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15 

    账  号: 11015048770009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本次车位拍卖,竞买人须至拍卖行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6:00时。

     7、拍卖标的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未通知的利害关系人,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司法拍卖须知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特别规定

     

    上海市黄浦区学院路30号地下一层车位

    拍卖特别告知

    根据《关于商品房项目附属地下车库(位)租售问题的暂行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车位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特制订本特别告知。

     

    1、 本次拍卖标的黄浦区学院路30号地下一层车位是该商品房项目附属地下车库(位)仅供该商品房小区内的房地产权利人买受。

    2、 参与车位标的竞拍须于20121年10月28日(周四)16:00前至拍卖行审核【提交房地产权 证(原件、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办理登记手续。

    3、 一套房地产的业主不能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车位,停车位与房屋套数比例为1:1买受。

    4、 地下车库(位)不单独发证。有关地下车库(位)的车位号、面积等情况应在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附记栏内注记;已经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再买受地下车库(位)的,则应由登记部门在原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附记栏内加注地下车库(位)的车位号、面积等情况。所以本次参加黄浦区学院路30号地下一层车位拍卖的竞买人须提供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5、 合法的车位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须按规定和时间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6、 本行再次友情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向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咨询标的受让条件和自审核标的的受让资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审合格,自愿承担与受让资格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竞买人须根据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有效证件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拍卖模式说明

       公拍网(司法拍卖频道)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拍网的拍卖活动即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即:“在线竞价+同步拍卖”,或“在线拍+同步拍”。


       拍卖会的“在线竞价”阶段开始至“同步拍卖”阶段开始,相隔72小时,期间,竞买人可以竞买每一个拍卖标的。竞买人在“在线竞价”阶段的出价转入“同步拍卖”阶段,按价高者得原则,凡出价最高者成为买受人。


       在“同步拍卖”阶段,拍卖标的按序拍卖(以拍卖公司的拍卖目录为准),若没有竞买人出价则流标,此标的拍卖结束。若竞买人竞价等于大于保留价则成交,此标的拍卖结束。“同步拍卖”阶段的拍卖标的流标或成交,拍卖会结束。


    竞价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Copyright © 2010-2023 上海公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3004468号-2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