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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12月13日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公司地址:长寿路728号3楼;咨询电话:17301760790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在线竞价阶段:2022年12月10日13:30至12月13日13: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2年12月13日13: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拍卖标的:红酒5500箱(红墨狮干红葡萄酒1700箱、伯爵庄园干红葡萄酒3100箱、法国金狮干红葡萄酒500箱、心悦经典半干红葡萄酒200箱),拆分成55个标的,每个标的100箱。
保证金:1万元(全场通拍)
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预约看样。
2、竞买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参拍,所有竞买人均须在拍卖前至我公司或拍卖现场提交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并支付拍卖保证金,获得在线参拍权限或线下领取号牌后方可参加竞拍。拍卖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仅为银行转账或现金,不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
3、拍卖标的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未通知的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满5日视为已通知。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竞买注意事项(特别规定)
一、竞买人必须是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公拍网”上了解标的信息,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参拍,所有竞买人均须在拍卖前至我公司或拍卖现场提交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并支付拍卖保证金1万元,获得在线参拍权限或线下领取号牌后方可参加竞拍。拍卖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仅为银行转账或现金,不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如委托他人竞买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料。
二、本次拍卖采用72小时在线竞价阶段和现场同步拍卖相结合的形式,2022年12月10日13:30开始,为在线竞价阶段,获得参拍授权的用户可在此阶段线上出价。2022年12月13日13:30开始,为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同步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若拍品于在线拍卖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的当前最高出价作为起拍价),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价格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
三、在线预竞价的出价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在线价格的加价幅度有第二口竞价归整规则,系统会自动将第二口加价调整尾数为整数位。在线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须待拍卖会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原路径返还,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在同步拍卖竞价过程中所有的竞价行为均以拍卖师所认定的情形为准,拍卖师有权在拍卖过程中对网络竞买人的出价进行修正。参拍详细流程说明,您可前往公拍网页面了解。
四、本次拍卖标的是按其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情况;有偿获得文本资料(提供的有关标的资料及投影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认真考察或请专业人士鉴定,对标的的质量及瑕疵了解清楚。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标的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参与竞价某标的,即表明已对该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五、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牌,勿借与他人使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他人竞买的,代理人代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买受人有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情形,应视为买受人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的签名须与《意向竞买申请登记表》中登记人保持一致,如签名不一致,则本公司不予以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登记人承担。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法院委托的标的佣金收取比例如下:拍卖成交总价2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为1.5%;2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本数)部分为0.9%;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为0.6%;最高收费限价为25万元。
七、标的买受人须在2022年12月20日16时前付清全款及拍卖佣金,拍卖款打入如下账户:(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117637065),拍卖佣金打入如下账户:(户名: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营业部,账号:448183718655)如逾期作违约处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本场拍卖会的标的目前存放于坦仁路68号仓库内。该拍品已经扣押多年,并未存放于专业环境中,拍品具体现状(包括外观,内在质量)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货时按拍卖标的数量为准,多余数量不属于标的拍卖范围。
十、竞买人可在参拍前至拍卖人处查询标的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1】第F0092号)及相关检验报告。拍卖标的所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包含但不限于品牌、名称、酒精度数、数量、质量、规格、配方、保质期、外包装是否完好、生产厂家、能否食用或销售等。法院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各种显性瑕疵、隐性瑕疵等均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示已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和政策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未查阅评估报告、未参加看样或未仔细看样、未与现场管理方确认等任何理由而拍后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对该批物资的真伪、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货物发票。禁止买受人在标的物存放现场对标的物进行转让交易。
十二、法院及拍卖人不负责快递寄送,不提供发票。若买受人自法院开具成交裁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提货的,所产生的标的物灭失,后续仓储费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提取标的物请提前与法院或拍卖人联系,预约提货时间。买受人应该遵守拍品存放地管理方的工作制度,服从必要的管理,提货时间为管理方的工作时间。拍卖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办理标的物移交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装、搬运、作业现场的清理、装车及转运工作等),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提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运输,因使用标的物存放地的水、电等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与现场管理方结算。法院和拍卖人均不负责提货现场的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治安事故等及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提货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装运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与现场管理方协商解决。买受人如发生破坏现场管理规定、损坏现场设施及建筑、超范围提货或者违反治安等管理规定的应予以赔偿。
十三、成交拍品移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物的看管工作和风险即由买受人负责,与法院和拍卖人无关。买受人提货时如部分拍品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与法院和拍卖人无关。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十四、 网络登记报名的竞买人只可在线出价,前往拍卖现场的网络竞买人自行解决在线出价设备,不可领取竞拍号牌。
十五、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或交付的,拍卖人仅退还拍卖款及佣金(不计息),不承担其他经济责任。标的拍卖成交后需办理抵押注销、完税、补缴相关费用等手续,故过户、交接时间较长。
十六、买受人付清全款并已转入本公司账户后,方能办理标的的移交手续。未成交的保证金于拍卖后七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还。
十七、本公司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公拍网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我公司所提供的拍品图片及拍卖现场视频仅供网络竞买人参考,因网络入侵,服务器机房故障等非本公司所能预知的原因造成在线拍卖无法进行的,本公司对由此引起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网络竞买人应预估由此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谨慎选择参拍方式。
十八、自公告之日起至在线拍卖开始前,本特别规定可能会有的修改与调整,将在公拍网与我公司网站明示,当您点击同意本规定即视作同意修改部分,特此告知。
*** 如您对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有建议或意见,请致电:021-62988144。
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竞 买 协 议
拍卖人: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拍卖人与竞买人经友好协商,就竞买人参加拍卖人于2022年12月10日—12月13日举办的拍卖会,竞买拍卖标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竞拍标的:详见“公拍网”及《拍卖标的目录》。
二、竞买人应付保证金:详见公拍网及拍卖公告,刊登于2022年11月25日《上海法治报》。
三、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法院委托的标的佣金收取比例如下:拍卖成交总价2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为1.5%;2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本数)部分为0.9%;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为0.6%;最高收费限价为25万元。标的买受人须在2022年12月20日16时前付清全款及拍卖佣金,拍卖款打入如下账户:(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117637065),拍卖佣金打入如下账户:(户名: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营业部,账号:448183718655)如逾期作违约处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四、拍卖人声明: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本场拍卖标的是按其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情况;有偿获得文本资料(提供的有关标的资料及投影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认真考察或请专业人士鉴定,对标的的质量及瑕疵了解清楚。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标的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参与竞价某标的,即表明已对该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五、在线竞拍说明:本次拍卖采用72小时在线竞价阶段和现场同步拍卖相结合的形式,2022年12月10日13:30开始,为在线竞价阶段,获得参拍授权的用户可在此阶段线上出价。2022年12月13日13:30开始,为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同步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若拍品于在线拍卖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的当前最高出价作为起拍价),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价格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在线预竞价的出价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在线价格的加价幅度有第二口竞价归整规则,系统会自动将第二口加价调整尾数为整数位。在线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须待拍卖会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原路径返还,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在同步拍卖竞价过程中所有的竞价行为均以拍卖师所认定的情形为准,拍卖师有权在拍卖过程中对网络竞买人的出价进行修正。参拍详细流程说明,您可前往公拍网页面了解。本公司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公拍网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我公司所提供的拍品图片及拍卖现场视频仅供网络竞买人参考,因网络入侵,服务器机房故障等非本公司所能预知的原因造成在线拍卖无法进行的,本公司对由此引起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网络竞买人应预估由此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谨慎选择参拍方式。
六、竞买人承诺: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牌,勿借与他人使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他人竞买的,代理人代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买受人有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情形,应视为买受人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的签名须与《意向竞买申请登记表》中登记人保持一致,如签名不一致,则甲方不予以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登记人承担。本竞买人参加此次拍卖会竞拍,对拍卖标的已做了充分的查看和了解,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竞价落槌购得本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愿意接受本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竞买注意事项》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七、违约责任: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或交付的,拍卖人仅退还拍卖款及佣金(不计息),不承担其他经济责任。标的拍卖成交后需办理抵押注销、完税、补缴相关费用等手续,故过户、交接时间较长。
八、纠纷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诉讼解决。
九、竞买注意事项:
本场拍卖会的标的目前存放于坦仁路68号仓库内。该拍品已经扣押多年,并未存放于专业环境中,拍品具体现状(包括外观,内在质量)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货时按拍卖标的数量为准,多余数量不属于标的拍卖范围。
竞买人可在参拍前至拍卖人处查询标的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1】第F0092号)及相关检验报告。拍卖标的所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包含但不限于品牌、名称、酒精度数、数量、质量、规格、配方、保质期、外包装是否完好、生产厂家、能否食用或销售等。法院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各种显性瑕疵、隐性瑕疵等均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示已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和政策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未查阅评估报告、未参加看样或未仔细看样、未与现场管理方确认等任何理由而拍后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对该批物资的真伪、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无法提供货物发票。禁止买受人在标的物存放现场对标的物进行转让交易。
法院及拍卖人不负责快递寄送,不提供发票。若买受人自法院开具成交裁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提货的,所产生的标的物灭失,后续仓储费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提取标的物请提前与法院或拍卖人联系,预约提货时间。买受人应该遵守拍品存放地管理方的工作制度,服从必要的管理,提货时间为管理方的工作时间。拍卖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办理标的物移交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装、搬运、作业现场的清理、装车及转运工作等),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提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运输,因使用标的物存放地的水、电等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与现场管理方结算。法院和拍卖人均不负责提货现场的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治安事故等及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提货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装运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与现场管理方协商解决。买受人如发生破坏现场管理规定、损坏现场设施及建筑、超范围提货或者违反治安等管理规定的应予以赔偿。
成交拍品移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物的看管工作和风险即由买受人负责,与法院和拍卖人无关。买受人提货时如部分拍品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与法院和拍卖人无关。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网络登记报名的竞买人只可在线出价,前往拍卖现场的网络竞买人自行解决在线出价设备,不可领取竞拍号牌。
未成交的保证金于拍卖后七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还。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拍卖人与竞买人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十一、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拍卖人签章: 竞买人签章:
签订日期:
公拍网(司法拍卖频道)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拍网的拍卖活动即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即:“在线竞价+同步拍卖”,或“在线拍+同步拍”。
拍卖会的“在线竞价”阶段开始至“同步拍卖”阶段开始,相隔72小时,期间,竞买人可以竞买每一个拍卖标的。竞买人在“在线竞价”阶段的出价转入“同步拍卖”阶段,按价高者得原则,凡出价最高者成为买受人。
在“同步拍卖”阶段,拍卖标的按序拍卖(以拍卖公司的拍卖目录为准),若没有竞买人出价则流标,此标的拍卖结束。若竞买人竞价等于大于保留价则成交,此标的拍卖结束。“同步拍卖”阶段的拍卖标的流标或成交,拍卖会结束。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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