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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上海达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详见标的《司法拍卖特别规定》、《司法拍卖特别告知》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将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行司法股权拍卖会。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方式进行。
一、拍卖标的:(保证金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中科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433.275万股的股份。
二、拍卖时间:
1、在线竞价阶段:2022年10月29日13:30至2022年11月1日13:30;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2年11月1日13:30时,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2、在线竞价阶段:2022年11月18日13:30至2022年11月21日13:30;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2年11月21日13:30时,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3、在线竞价阶段:2022年12月6日13:30至2022年12月9日13:30;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2年12月9日13:30时,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4、在线竞价阶段:2022年12月26日13:30至2022年12月29日13:30;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2年12月29日13:30时,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5、在线竞价阶段:2023年1月16日13:30至2023年1月19日13:30;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3年1月19日13:30时,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6、在线竞价阶段:2023年2月6日13:30至2023年2月9日13:30;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3年2月9日13:30时,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7、在线竞价阶段:2023年2月27日13:30至2023年3月2日13:30;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3年3月2日13:30时,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8、在线竞价阶段:2023年3月20日13:30至2023年3月23日13:30;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3年3月23日13:30时,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9、在线竞价阶段:2023年4月10日13:30至2023年4月13日13:30;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3年4月13日13:30时,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在线竞价阶段后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三、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东门2楼(线下接待)
四、咨询电话:021-65857708 4000216899 朱女士、闵女士
二、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
2、竞买人在标的拍卖结束前,可在公拍网上申请参拍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获得参拍权限。
3、竞买人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银行转账)截止时间: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会开始前一天,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4、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26;账号:11015013298005;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拍卖事项经本公司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付款帐户办理退款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54236252。
司法拍卖特别规定
一、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参与竞拍的,须提交相关的有效证件文件(如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拍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规定文件);自然人参与竞拍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签署相关文件、交付拍卖保证金,即可参拍。竞买人可在“公拍网”上了解标的信息,可选择网上报名,网上通过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截止于2023年2月9日13:30直至拍卖会结束,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竞买人也可到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东门2楼咨询标的信息,提交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和支付拍卖保证金,线下报名拍卖保证金仅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截止于2023年2月8日16:0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二、本次拍卖交付拍卖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保证金账户:【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26;账号:11015013298005;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拍卖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名称必须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名字一致,否则,拍卖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拍卖会的竞买。
三、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特别规定、特别告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须符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竞买条件。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自身不符合国家和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由)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则拍卖结果无效,所支付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同意由拍卖人对该标的再次拍卖,并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72小时在线竞价阶段和现场同步拍卖相结合的形式,用户可以在在线竞价阶段,获得参拍授权的用户可在此阶段线上出价。在线竞价网址:www.gpai.net。
在线竞价阶段:2023年2月6日13:30至2023年2月9日13: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的同步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若拍品于在线拍卖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的当前最高出价作为起拍价),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价格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
五、在线预竞价的出价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在线价格的加价幅度有第二口竞价归整规则,系统会自动将第二口加价调整尾数为整数位。未竞得标的物的在线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须待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路径返还,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同步拍卖竞价过程中所有的竞价行为均以拍卖师所认定的情形为准,拍卖师有权在拍卖过程中对网络竞买人的出价进行修正。参拍详细流程说明,您可前往公拍网页面了解。页面链接:http://www.gpai.net/sf/Help.do。
温馨提醒:参与在线竞价阶段或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六、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或未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拍卖事项经本公司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2月17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法院账户(开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农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 账号:6228400037113363369),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法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应于2023年2月17日16:00时前汇入账户(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26;账号:11015013298005;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即已付保证金款项不予退还,造成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并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八、买受人另须按拍卖成交总价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2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为1.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为0.9%;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为0.6%;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为0.3%;超过1亿元的部分为0.15%。单个拍卖标的佣金封顶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九、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上买受人名称须与网络竞买登记、《竞买人登记表》上申请人一致。
十、本场拍卖会是以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和风险)进行拍卖,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所购得的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作充分的尽职调查,认真了解、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经营状况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等,须独立判断、自担风险。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拍品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自愿承担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责任。一旦参与拍卖且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的,表明买受人已知晓且无条件地接受拍卖标的一切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已知瑕疵、未知瑕疵),自愿承担因所有瑕疵(包括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处理。
十二、如出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规定须中止或终止拍卖的事项时,委托人或拍卖人在拍卖前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一旦中止或终止拍卖的,拍卖人与买受人双方均应服从,拍卖人应及时无息如数退回拍卖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拍卖成交后,如委托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拍卖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三、竞买未成交者交付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按原支付途径如数退还。
十四、本公司为该场拍卖会标的项目的唯一指定拍卖单位。本公司从未就该场拍卖会标的项目授权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在此敬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直接与本公司联系拍卖事宜及办理相应竞买手续。若竞买人非因本公司原因以及由于受非本公司人员的误导而发生的与该场拍卖会标的项目拍卖业务相关的任何争议,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司法拍卖特别告知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依据委托人提供给拍卖人的由上海达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编号:沪达资评报字2021第F100号)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记载的内容为依据。
该评估中记载:
1、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
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根据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31日资产负债表,总资产账面值为805.43万元,负债账面值为161.08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644.35万元。
5、企业名称: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8号院3号楼15层1814
注册资本:1083.27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移动互联网开发与设计;健康医疗行业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云平台技术服务;物联网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预防保健服务(不含诊疗活动);销售电子产品、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日
营业期限:2007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6、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股权结构现状如下: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唐明全 | 493.08 | 45.5175 |
2、 | 中科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33.275 | 39.9968 |
3 | 马莉 | 34.71 | 3.2042 |
4 | 北京金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2.5 | 3.0002 |
5 | 陈勇 | 22.23 | 2.0521 |
6 | 魏爽 | 18.33 | 1.6921 |
7 | 张素 | 14.56 | 1.3441 |
8 | 刘凤英 | 9.55 | 0.8816 |
9 | 张海峰 | 6.5 | 0.6000 |
10 | 罗会 | 6.5 | 0.6000 |
11 | 谭亚峰 | 6.5 | 0.6000 |
12 | 寿利剑 | 2.28 | 0.2105 |
13 | 赵会亮 | 2.28 | 0.2105 |
14 | 高立忠 | 0.98 | 0.0905 |
合计 | 1083.275 | 100 |
7、资产、负债结构
易康云公司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结构和净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8月 |
总资产 | 5720.48 | 2015.75 | 1888.63 | 805.43 |
总负债 | 114.80 | 202.87 | 185.59 | 161.08 |
净资产 | 5,605.68 | 1,812.88 | 1,703.04 | 644.35 |
8、易康云公司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1-8月 |
营业收入 | 431.66 | 97.30 | 22.64 | 8.96 |
减:营业成本 | 219.52 | 152.00 | 73.08 | 68.52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0.18 |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
销售费用 | 87.91 | 33.95 | 7.46 | 8.43 |
管理费用 | 202.03 | 228.94 | 61.11 | 22.81 |
财务费用 | -1.39 | 0.09 | 0.11 | 4.37 |
资产减值损失 | 207.31 | 4090.51 | 273.06 | |
加:投资收益 | -4.77 | 8.0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89 | -5.25 | ||
营业利润 | -281.78 | -4413.44 | -111.10 | -368.23 |
加:营业外收入 | ||||
补贴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0.81 | |||
利润总额 | -282.59 | -4413.44 | -111.10 | -369.30 |
减:所得税 | -3.60 | -613.58 | ||
净利润 | -278.99 | -3799.86 | -111.10 | -369.30 |
注:上述2018-2021年8月数据摘自企业提供的各年度报表。
特别提醒:竞买人可于参与拍卖前来拍卖人处查阅该评估报告内容。该评估内容仅供参考,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
二、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涤除抵押等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等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四、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只能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
五、如买受人违反本场拍卖会的特别规定、特别告知的,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及相关当事人及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声明:对本场拍卖会的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则、拍卖特别告知内容已知悉,本竞买人对上述公示内容全部接受,没有异议。本竞买人均不会主张本拍卖规则的任何条款为格式条款,或主张本拍卖规则或任何条款无效,要求解除或变更。
竞买人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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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拍网(司法拍卖频道)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拍网的拍卖活动即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即:“在线竞价+同步拍卖”,或“在线拍+同步拍”。
拍卖会的“在线竞价”阶段开始至“同步拍卖”阶段开始,相隔72小时,期间,竞买人可以竞买每一个拍卖标的。竞买人在“在线竞价”阶段的出价转入“同步拍卖”阶段,按价高者得原则,凡出价最高者成为买受人。
在“同步拍卖”阶段,拍卖标的按序拍卖(以拍卖公司的拍卖目录为准),若没有竞买人出价则流标,此标的拍卖结束。若竞买人竞价等于大于保留价则成交,此标的拍卖结束。“同步拍卖”阶段的拍卖标的流标或成交,拍卖会结束。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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