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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北路618弄9号202室及室内家具家电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59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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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122582817/021-62313496/021-62314336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起拍价:4642640 保证金:460,000 元
评估价:5,803,3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朱国英(辅助机构: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22582817/021-62313496/021-62314336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72110时至201772410时在“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价格:

1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北路6189202(房地产权证号:松2009008504;建筑面积:123.52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登记日期:200957日;土地宗地号:松江区九亭镇1街坊103/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居住用地;使用期限:20031223日至20731222日止。

2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北路6189202室室内若干家具、家电等。

上述12总计评估价:580.33万元(其中房地产评估价578.75万元,家具、家电等评估价1.58万元)。

起拍价:464.264万元,保证金:4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日期:201772110时至201772410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78716:00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71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康定路1287号。

咨询电话:021-6231433613122582817

联系人:朱女士。

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六月十二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72110时至2017724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北路6189202室及室内家具家电(权证号:松2009008504,建筑面积:123.52平方米),公寓,权证核准日期:200957日。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该标的所欠物业费截止至2017331,金额为:3057元;所欠水费截止2017317,金额为:65.6元,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辅助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7719日前向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717日前通过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买人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78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仔细咨询拍卖标的物情况。自行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暂予扣留。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原权利人应承担的交易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裁定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前如实在“公拍网”上填写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 7072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前、竞买中、成交后的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联系人:朱女士

咨询电话:021-62314336

手机:13122582817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1287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北路6189202室及室内家具家电。

          标的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北路618弄“九城湖滨”内。所在小区东至河道,南至涞寅路,西至沪亭北路,北至亭知路,地处于外环外。

    标的所在建筑总层数为14层,12户。房屋结构为钢混,竣工日期为2007年。标的类型为公寓,位于第二层,朝向为南。建筑面积为123.52平方米,四室二厅。

    室内客厅铺地板,墙面刷涂料,石膏板吊顶。卧室地面铺地板,墙面刷涂料。卫生间、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面砖。

    标的所在建筑物水、电、气等配套设施齐全,防水、保温、隔热等良好。建筑物外墙12层干挂大理石,其余部分为面砖饰面,塑钢窗。

        附近生活配套设施有银行、便利店、超市等。周边公交线路有:松江94路、706路、198路等。附近轨道交通有:9号线九亭站。

     另据调查该拍卖标的自2016年1月起至2017年3月底为止欠物业管理管理费金额总计3057元;截止2017年3月17日水费欠费总金额为65.6元;另拍卖标的煤气费用为充值,留有余额96.8元;电费无欠费。该拍卖标的内无户口。经现场清点,标的内物品与评估报告有出入,现场少2只床头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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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北路618弄9号202室及室内家具家电”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冯亚伟,竞买号:G2606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930000元(伍佰玖拾叁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7-7-24 1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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