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1686315元 | 保证金:200,000 元 | |
评估价:1,983,9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柴法官 | 联系电话:0371-69522061 |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20日10时起至2017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0371/13 账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上简称显示为“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金水区国基路99号33号楼东1单元2层4号,所在小区名称为阳光嘉苑,东有普庆路,西临索凌路,南有博卉路,北临国基路,房产建筑面积141.93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第2层,朝向为南北朝向,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年份2006年,户型为3室2厅1厨2卫,现空置。外墙刷涂料,入户处安装单层防盗门,塑钢窗,阳台已封闭。房屋现装修状况为中等装修。室内装修如下:室内客厅、餐厅、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顶棚刷乳胶漆、吊顶;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防滑地板砖,墙面贴瓷片,顶棚为PVC。房屋配套设施有水、电、天然气、电话、闭路、宽带、门禁系统等。小区所在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高,地质条件较好,开发程度达“六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天然气及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状况:区域内有北三环、国基路、索凌路等主干道,道路通达度高;B38路、159路、196路、130路等公交车在附近设有站点,出行便利。附近有丹尼斯全日鲜、世纪联华超市、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郑州银行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阳光嘉苑幼儿园、银河路小学、金水区四月天小学、郑州市第八十六中学、郑州市第七十七中学、金水区总医院新院、郑州东方肿瘤医院等教育医疗设施。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168.631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13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73932101831000009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18694-289937341.htm?spm=0.0.0.0.6FwN8D
十一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豫郑高地分评字[2017]030416A号房地产司法鉴定咨询报告
拍品咨询电话:0371-69522061(柴法官)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371-69522107
联系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5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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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8月20日10时起至2017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上简称显示为“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8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 7393210183100000911),并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品咨询电话:0371-69522061(柴法官)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371-69522107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5日
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须知
申办流程:
1. 提出申请: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取得法院该拍品竞拍号后,在公告期内可与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联系并申请个人贷款,逾期不予办理。具体是否符合贷款标准,由银行进行审核。
2.开拍7个工作日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应审批资料。
2,银行审批通过并确认放款(同时出具同贷书)。
3,银行放款后竞买人需尽快向银行出具《成交确认书》和执行裁定。
4,竞买人配合办理过户业务,出不动产权证后到银行办理抵押。
5,贷款事项由竞买人与银行自行办理,与拍卖单位无涉。
备注:符合贷款条件的房产为房龄时常请具体咨询相关办理贷款的银行,房产需为郑州市四环内的房屋!
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
1、 中原银行陇海西路支行
联系人:0371-66771911
18539294911(聂经理)
18637151234(张经理)
备注:符合贷款条件的房产为房龄在25年以内且郑州市四环内的房屋!
2、 郑州银行国基路小微支行
联系人:13939022176(罗经理)
18839793228(李经理)
0371-65897000
备注:符合贷款条件的房产为房龄在15年以内且郑州市四环内的房屋!
3、 中信银行中州大道支行
联系人: 13323853531(王经理)
备注:符合贷款条件的房产为房龄在15年以内且郑州市四环内的房屋!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来源豫郑高地分评字〔2017〕030416A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拍品名称 | 位于金水区国基路99号33号楼东1单元2层4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801024595)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存根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刘** | |
拍品现状 | 用途及土地性质 | 1、 登记用途为成套住宅 2、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在申请执行人处 | |
配套情况 | 所属区域配套设施完善,有阳光嘉苑幼儿园、银河路小学、金水区总医院新院、丹尼斯全日鲜、世纪联华超市、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郑州银行等 | |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1、 被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金水区国基路99号33号楼东1单元2层4号,所在小区名称为阳光嘉苑,东有普庆路,西临索凌路,南有博卉路,北临国基路,房产建筑面积141.93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第2层,朝向为南北朝向,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年份2006年,户型为3室2厅1厨2卫,现空置。外墙刷涂料,入户处安装单层防盗门,塑钢窗,阳台已封闭。房屋现装修状况为中等装修。室内装修如下:室内客厅、餐厅、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顶棚刷乳胶漆、吊顶;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防滑地板砖,墙面贴瓷片,顶棚为PVC。房屋配套设施有水、电、天然气、电话、闭路、宽带、门禁系统等。小区所在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高,地质条件较好,开发程度达“六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天然气及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状况:区域内有北三环、国基路、索凌路等主干道,道路通达度高;B38路、159路、196路、130路等公交车在附近设有站点,出行便利。附近有丹尼斯全日鲜、世纪联华超市、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郑州银行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阳光嘉苑幼儿园、银河路小学、金水区四月天小学、郑州市第八十六中学、郑州市第七十七中学、金水区总医院新院、郑州东方肿瘤医院等教育医疗设施。 2.权证编号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0801024595,土地证号为:郑国用(2004)字第1041号。 3.限购情况:参照住宅房产规定。 4.成交后税费情况:由竞买人负担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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