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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普陀区中北路1766号中楼702室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起拍价:12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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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764308598/021-3507000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起拍价:1239000 保证金:123,900 元
评估价:1,77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史先生(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64308598/021-3507000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92610时至2017929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普陀区中北路1766号中楼702室(权证号:普2006001397号;建筑面积:93.59平方米;房屋类型:办公)。土地证号: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43街坊1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商办综合,土地使用期限:无证载记录。

 

评估价:177万元

起拍价:123.9万元;保证金:12.39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792610时至929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据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浦新估字(2017)第B0045}评估报告中记载:“经估价人员向普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及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口头咨询,估价对象证载土地使用权来源为转让,实际为划拨土地(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但估价对象发生产权转移时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建议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勘查拍卖标的物并自行前往普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及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等相关管理部门全面详细的咨询了解该标的所涉及的过户、核实土地出让金是否缴纳等相关事宜,否则一旦拍卖成交后所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请竞买人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显现及隐形的缺陷,已知的和未知的。

该标的带租约拍卖,租赁期限自2011912日至20111211日止为装修免租期,租赁合同为10年,自20111212日至20211211日止,具体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竞买人可于拍卖会前来拍卖辅助机构处查阅;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等。该标的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71016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92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070008 曹先生   13764308598史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电力科技园407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25011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17815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92610时至929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普陀区中北路1766号中楼702室(权证号:普2006001397号;建筑面积:93.59平方米;房屋类型:办公)。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据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浦新估字(2017)第B0045}评估报告中记载:“经估价人员向普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及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口头咨询,估价对象证载土地使用权来源为转让,实际为划拨土地(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但估价对象发生产权转移时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建议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勘查拍卖标的物并自行前往普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及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等相关管理部门全面详细的咨询了解该标的所涉及的过户、核实土地出让金是否缴纳等相关事宜,否则一旦拍卖成交后所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请竞买人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显现及隐形的缺陷,已知的和未知的。

2、该标的以现状带租约拍卖。该标的现承租户向法院提供的《租赁合同》中记载:租赁房屋座落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66号中楼部位702室,建筑面积93.59平方米;中楼部位701室,建筑面积37.04平方米;西楼部位七层,建筑面积461.55平方米;东楼一层部位103室,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95.17平方米)。租期自20111212日至20211211日止,租赁合同期为10年。七层(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66号中楼部位702室,建筑面积93.59平方米;中楼部位701室,建筑面积37.04平方米;西楼部位七层,建筑面积461.55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592.18平方米,年租金从20111212日至20161211日为每年租金人民币277140元整。东楼一层部位103室,建筑面积96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95.17平方米)年租金从20111212日至20161211日为每年租金人民币48000元整。每季度共计租金81285元整。20161212日至20211211日止年租金为每年341388元整,每季度共计租金为85347元整,乙方(承租方)应于每次租金届满前五天,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出租方)缴付保证金为人民币27095元整,合同期满保证金返还乙方(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不承担利息。具体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竞买人可于拍卖会前来拍卖辅助机构处查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现承租户办理现场交接手续及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买受人自行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66号东楼103室,中楼部位701室和西楼部位七层三个部位的二个买受人协商解决租金的收取及租赁期满后保证金的返还等事宜,与拍卖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3、按相关规定现承租户在同等条件时具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日起收取该标的的租金;

4、该标的内部均已根据承租户经营需求装修,如有关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须要求恢复建筑物原状后方能办理过户或进户的,则买受人应按原设计要求恢复,并须符合相关管理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等,相关费用及手续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解决;买受人如自行需恢复上述房屋原状的,也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等,相关费用及手续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解决。

4、该标的工商注册信息不详,如有则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该标的欠物业费(不含滞纳金)自20123月至20175月共欠11792.34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2/平方米。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7101616:00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792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成交款或未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250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070008曹先生   13764308598史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电力科技园407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17815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7)沪01203249

拍品名称

普陀区中山北路1766号中楼702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张某某、徐某某、徐某某。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该标的带租约拍卖,租赁期限自2011912日至20111211日止为装修免租期,租赁合同为10年,自20111212日至20211211日止

钥匙

有,在承租人林某处

工商注册信息

不详,如有则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2、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3、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4、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5、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6、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7、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8、抵押权人:上海聚龙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9、抵押权人:上海聚龙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10、抵押权人:顾某;

11、该标的欠物业费(不含滞纳金)自20123月至20175月共欠11792.34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2/平方米;

12、该标的带租约拍卖,租赁期限自2011912日至20111211日止为装修免租期,租赁合同为10年,自20111212日至20211211日止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  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房屋权属状况:

普陀区中山北路1766号中楼702

房地产权证号:普2006001397

建筑面积:93.59平方米;

房屋设计用途:办公;

房屋结构:钢混;

竣工日期:1995年;

总层数:8层;

共有情况:张某某、徐某某、徐某某;

2  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证号: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43街坊16丘;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

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

土地用途:商办综合。


3、四至情况:

该标的地理位置临近中山北路、远景路等主干道。


4、公共交通:
周边公共交通线路有:公交129路、561路、743路、68路、112路、112路区间、738路、830路等,附近轨道交通3号、4号线中潭路站、7号线镇坪路站,公交便捷度较好。
5
、公共服务设施:
标的所在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齐全,主要公共配套设施如下:商业设施有乐购超市(光新店)、永恒超市、家乐福等;金融机构有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医疗机构有上海市纺一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等;以及派出所、邮局等,满足业主日常办公所需。


6、城市综合体聚集度:
标的所在的中山北路沿线有众多办公楼宇,如浦发广场、飞洲时代大厦、华源世界广场、中期大厦等,办公集聚度较高。


7、特别说明:
1)该标的带租约拍卖,租赁期限自2011912日至20111211日止为装修免租期,租赁合同为10年,自20111212日至20211211日止,具体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竞买人可于拍卖会前来拍卖辅助机构处查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该标的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2)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3)如属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拍卖标的内的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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