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179600元 | 保证金:20,000 元 | |
评估价:179,6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黄法官 | 联系电话:17728208891 |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桥兴北路16号3座5#车位拍卖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1月23日10时至2017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公拍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桥兴北路16号3座5#车位
起拍价:1796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竟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或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
三、咨询电话:17728208891,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买或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涉及房地产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负责。
四、拍卖标的物按交付时的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隐藏的瑕疵缺陷、损毁、搬迁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或动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拍卖人不作调整。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滞纳金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拍卖人提交有效证明,经拍卖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1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市侨兴支行,账号:44-384201040000861,子账号:44384201040000861000000039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2017)粤0705执恢100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7728208891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评估报告,相关公告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7728208891
法院监督电话:0750-6398088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同庆路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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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1月23日10时至2017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公拍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拍卖人提交有效证明,经拍卖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涉及房地产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负责。
十、拍卖标的物按交付时的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隐藏的瑕疵缺陷、损毁、搬迁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或动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拍卖人不作调整。
十一、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滞纳金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人指定的时间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市侨兴支行,账号:44-384201040000861,子账号:44384201040000861000000039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7728208891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拍卖人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拍卖人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0-63980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7728208891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桥兴北路16号3座5#车位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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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桥兴北路16号3座5#车位”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徐顺意,竞买号:E3943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79600元(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7-11-24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