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00 |
起拍价:116110000元 | 保证金:20,000,000 元 | |
评估价:165,870,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刘原(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3761138777/021-63616999 |
拍 卖 公 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5日10时至2017年12月8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上海市松江区长石路250号1-17、24-73、76-87、90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2000008112;合计建筑面积:70,200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00年12月14日;土地宗地号: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金星村45/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17,724.00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评估价:11,716万元;
2、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金星村42丘11-18幢(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登记为1-8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1997000772;合计建筑面积:2,111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1997年8月。土地宗地号:上海市松江镇李塔汇镇金星村(坊)4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6,448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评估价:529万元;
3、上海市松江区长石路250号19、22、23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2005028778;合计建筑面积:1,456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05年12月8日。土地宗地号: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13街坊45/7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28,061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评估价:1,995万元;
4、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金星村16丘1-8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90970000770;合计建筑面积:671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11年7月3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发证日期:1997年8月11日)。土地宗地号: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13街坊1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宗地(丘)面积:15,711平方米;评估价:1,090万元;
5、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长胜村1-18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04209;合计建筑面积:5,946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07年2月16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发证日期:1997年8月11日)。土地宗地号: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16街坊7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5,740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评估价:1,257万元;
以上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总评估价为:16,587万元。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合并整体拍卖起拍价为:11,611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7年12月5日10时至2017年1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息予以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7年12月20日16:00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由买卖相应主体双方各自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第1号标的联拍辅助机构为: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总负责)、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城拍卖行、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上海捷利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上海驰翰拍卖有限公司、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616999肖女士、13761138777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
第2、3、4、5号标的辅助拍卖机构为: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63572599、021-63077777*316冯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3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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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5日10时至1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1、上海市松江区长石路250号1-17、24-73、76-87、90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2000008112;合计建筑面积:70,200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00年12月14日;土地宗地号: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金星村45/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17,724.00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评估价:11,716万元;
2、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金星村42丘11-18幢(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登记为1-8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1997000772;合计建筑面积:2,111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1997年8月。土地宗地号:上海市松江镇李塔汇镇金星村(坊)4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6,448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评估价:529万元;
3、上海市松江区长石路250号19、22、23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2005028778;合计建筑面积:1,456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05年12月8日。土地宗地号: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13街坊45/7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28,061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评估价:1,995万元;
4、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金星村16丘1-8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90970000770;合计建筑面积:671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11年7月3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发证日期:1997年8月11日)。土地宗地号: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13街坊1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宗地(丘)面积:15,711平方米;评估价:1,090万元;
5、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长胜村1-18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04209;合计建筑面积:5,946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07年2月16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发证日期:1997年8月11日)。土地宗地号: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16街坊7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5,740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评估价:1,257万元;
以上标的合并整体拍卖,总评估价为:16,587万元。标的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合并整体拍卖起拍价为:11,611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倍数。
四、拍卖标的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标的现状:标的土地上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的违章建筑,部分厂房灭失或缺损,按现状拍卖。如需拆除违建或恢复建筑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厂区内堆放的设备设施、材料等及室内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
2、拍卖标的无租赁。目前部分场地有人使用,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清场。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松江区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沪府[2012]94号文件),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关于(2009)松字第4558号公函的复函(松规土)[2016]266号文件及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文件精神,该项目位于104区块外,根据沪规土资地[2011]1023号及《关于本市推进实施“198”区域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集建区外现状工业用地应限制工业项目发展,逐步消除。根据沪规土资地[2011]1023号《关于本市推进实施“198”区域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故原划拨土地存在不能变更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可能性,如未来政策变化可变更,相关费用如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须自行到相关规土、房地部门详细了解该标的的土地规划情况、国有规划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了解标的所在区域的产业导向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等事宜。如买受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落户及经营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环保要求:根据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告知书》通知要求:“由于该标的地块属于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在未取得地方政府入驻评估审批意见和区环保局环境评估意见前,一律不得生产经营”;该标的厂区内目前没有纳入污水排水设施改造,需要买受人根据市、区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做相关环保测评、自行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拍卖标的以房地产登记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证记载面积及房屋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时,如遇新产证对房屋或土地面积记载产生增减情况,则不影响拍卖成交的效力,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作任何费用上多退少补的处理。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7年12月20日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缴纳至本院指定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7年12月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由买卖相应主体双方各自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第1号标的联拍辅助机构为: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总负责)、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城拍卖行、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上海捷利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上海驰翰拍卖有限公司、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616999肖女士、13761138777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
第2、3、4、5号标的辅助拍卖机构为: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21-63572599、021-63077777*316冯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3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37657072。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7日
标的物信息:
第1号标的:上海市松江区长石路250号1-17、24-73、76-87、90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2000008112;合计建筑面积:70200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00年12月14日。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李塔汇镇金星村45/5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17724.00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评估价:11716万元。
【简介】标的建筑面积70200平方米的厂房及相应117724平方米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所在地块产证登记共建有80幢房地产,房屋幢号分别为1-17、24-73、76-87、90幢,部位为全幢;房屋类型为工厂,结构多为混合1、钢混、砖木1及钢结构。标的宗地地势平坦、地质条件对地上建筑物无不良影响;红线内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红线外土地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达到“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标的对象当前多处于空置状态,部分建筑物处于正常使用中,厂区内多数厂房竣工年限较早,保养维修情况较差,且长期未使用,厂区内整体成新率较低。
第2号标的: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金星村42丘11-18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1997000772;合计建筑面积:2111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1997年8月7日。土地宗地号:松江镇李塔汇镇金星村(坊)4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6448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评估价:529万元。
【简介】标的建筑面积2111平方米,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内。标的作为相关配套用房使用,多数厂房竣工年限较早,保养维修情况较差,保养维修情况较差,部分建筑物破损严重。标的东临厂区、南临厂房、西临长石公路、北临三号公路,目前主要使用门牌号为长石路609号。
第3号标的:上海市松江区长石路250号19、22、23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2005028778【补发】;合计建筑面积:1456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05年12月8日。土地宗地号:松江区石湖荡镇13街坊45/7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28061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评估价:1995万元。
【简介】标的建筑面积1456平方米,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内。标的所在地块另建有部分建筑物,但未办理相关产证登记”。标的东临长石公路,南近甘德路,西近贵南路,北近唐明路。
第4号标的: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金星村16丘1-8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90970000770;合计建筑面积:671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11年7月3日。土地宗地号:松江区石湖荡镇13街坊1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宗地(丘)面积:15711平方米。评估价:1090万元。
【简介】标的建筑面积671平方米,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内;标的作为相关配套用房使用,多数厂房竣工年限较早,其中3、4、5幢建筑物已拆除,但均尚未办理产权变更。标的东临河道,南近三号公路,西临厂房(近长石公路),北临厂房,目前主要使用门牌号为长石路357号。
第5号标的: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长胜村1-18幢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权证号:松2007004209;合计建筑面积:5946平方米;工厂)。登记日期:2007年2月7日。土地宗地号:松江区石湖荡镇16街坊7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5740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评估价:1257万元。
【简介】标的建筑面积5946平方米,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李塔汇镇”内;的作为相关配套用房使用,多数厂房竣工年限较早,保养维修情况较差,且长期未使用,整体成新率较低。另有部分建筑物已拆除,但均尚未办理产权变更。标的东近长石公路,南近甘德路,西近贵南公路,北临育新路,目前主要使用门牌号为育新路107号。
以上标的合并整体拍卖,总评估价为:16587万元。标的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周边环境:上述标的周边多以工厂为主,有一定空气、噪音污染、整体环境一般。
交通:1-5号标的:松江23、79路等、6号标的:松江35路、1849路等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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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海市松江区长石路250号1-17幢等5处全幢国有划拨工业房地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陕西明煌置业有限公司,竞买号:H1435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02500000元(叁亿零贰佰伍拾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7-12-8 1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