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城市

0人报名 | 3人设置提醒 | -人围观
【一拍】皖A67173宝马X5越野车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起拍价:6500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551-6335188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650000 保证金:70,000 元
评估价:65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551-6335188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12510时至2017126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皖A67173宝马X5越野车(不含车牌);品牌型号:宝马4395CC越野车;车架号:WBSGY0106CLY62463;发动机号:20940166S63B44A;黑色;4.4T排量;使用性质:非营运;表显里程:40006公里;年检有效期:20164月;注册日期: 20144月;有违章(具体内容不详);有查封。

评估价:65万元;

起拍价:65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注:拍卖结束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并向辅助机构交纳车辆过户履约保证金5万元,车辆交强险购置及车辆过户、变更登记完毕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办理提车手续,并在15日内办理完结车辆过户手续。

三、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车辆年审、过户(转移登记)等车管政策,自行承担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根据国家尾气排放标准,全国各地市不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市提档过户手续,只可在本地办理过户,请竞买人自行查询尾气排放标准,咨询当地车管部门)。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买受人违约,法院可以重新拍卖,其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竞买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车牌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71214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车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费、检测费、过户交易费、上牌费、补证费、拖车费、停车费、违法记录清除等费用)。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112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1-63351888

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888号广视花园A区商业2幢多金集团1

法院监督电话:0551-65352559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71113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12510时至2017126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机动车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皖A67173宝马X5越野车(不含车牌);品牌型号:宝马4395CC越野车;车架号:WBSGY0106CLY62463;发动机号:20940166S63B44A;黑色;4.4T排量;使用性质:非营运;表显里程:40006公里;年检有效期:20164月;注册日期: 20144月;有违章(具体内容不详);有查封。

评估价:65万元;起拍价:65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四、拍卖标的特别告知: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

书之日办理提车手续,并在15日内办理完结车辆过户手续。竞买人在办理车辆过户前应向辅助机构交纳车辆过户履约保证金5万元,车辆交强险购置及车辆过户、变更登记完毕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未能竞得者的车辆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买受人办理完成成交确认和付款手续后,签署《提车过户承诺书》,凭《拍卖成交确认书》、《提车过户承诺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办理提车和车辆资料移交。本次拍卖车辆为现状拍卖,买受人提车后,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毁及其他责任、损失均由买受人完全承担。车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费、检测费、过户交易费、上牌费、补证费、拖车费、停车费、违法记录清除等费用)。过户时所变更的车主名称须与竞买登记时的名称一致。因车辆户籍地的政策、车辆信息与档案不符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买受人违约,法院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五、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买受人自行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及辅助机构不因此予以退款和退车。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除车牌外)。本院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车辆的情况,自行查询车辆的违章情况及看清车辆现状。本院不对车辆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

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于2017121416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账户(单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账号:102240102100024066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本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

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看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25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

办证押金银行帐号:102220102100001111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三里街支行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1-63351888

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888号广视花园A区商业2幢多金集团

举报监督电话: 0551-65352559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7 1113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6011125830号)

车牌号码

A67173

所属性质

车辆型号

WBSGY010

使用性质

非营运

车架号(VIN

WBSGY0106CLY62463

国产/进口

进 口

发动机号

20940166S63B44A

车身颜色

黑 色

排 量

4.4T

燃油种类

汽 油

注册日期

20144

年审截止日期

20164

变速器形式

AT

里程表显示

40006公里

座位数

5

排放标准

IV

交强险截止日期

未提供

重要配置

自动挡、空调、倒车影像、座椅加热

证 件

 

未提供

现时技术状况

该车进口宝马X5小型四驱越野客车,自动挡8速,4.4T双涡轮增压发动机,全景天窗,真皮座椅,座椅加热,铝合金轮毂,有倒车影像,备胎,该车已停放半年。

特别说明

 

车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费、检测费、过户交易费、上牌费、补证费、拖车费、停车费、违法记录清除等费用)。有违章(具体内容不详)。

 

相关资料下载
相关附件下载: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Copyright © 2010-2023 上海公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3004468号-2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