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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柳州市曙光东路183号鸿府大厦2单元8-1号房屋一套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19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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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577220147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1600000 保证金:300,000 元
评估价:1,60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柳州市缔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77220147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181710时至20181810时止(延时的除外)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gpai.net(户名: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韦惠玲位于柳州市曙光东路183号鸿府大厦2单元8-1号房屋一套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柳州市曙光东路183号鸿府大厦2单元8-1号房屋一套

二、起拍价:160元,加价幅度5000/次,拍卖保证金:30万元。

三、标的物简介:位于柳州市曙光东路183号鸿府大厦2单元8-1号;建筑面积为179㎡;用途:住宅;总层数:28层;权属:房屋所有权人为韦惠玲,房产证号:柳房权证字第1250970号;该标的物为28层中的第8层,户型四房二厅一厨二卫,层高约3米,装饰装修情况为:(外墙:腻子涂料;地面:厨房、卫生间、客厅、卧室、阳台铺瓷砖;内墙面:套内墙面贴墙纸;厨房、卫生间及阳台贴瓷砖;天面:客厅、卧室、厨房均为吊项;门窗:铝合金窗、推玻,隐形防盗网。)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拍卖标的物可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否。

六、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对拍品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瑕疵担保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标的的现场展示、咨询、看样、网络竞价指导、交接、不动产过户、登记等辅助服务,已委托柳州市缔德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电话:0772-2620518,(看房)15577220147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期限:2018123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还应承担该标的物的异动费用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含所欠的物业费、水、电费)

十、拍卖保证金:按公拍网要求办理。

十一、拍卖活动事项,详情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法院联系地址:柳州市华润路5

法院监督电话:0772-311234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 WWW.gpai.net,户名: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竞买人须知

竞买人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

2、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优先购买权行使本须知设定的优先购买权人是指在同等价格上有优先于其他竞买人买受的特定权利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期间(截止时间:网络竞价开始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7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8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     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                                        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9标的物现状:本次拍卖活动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踏勘、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曾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3、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4、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72-3112343

 

二、买受人须知

买受人: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1成交价款结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公拍网网上支付。

1)通过银行付款方式:买受人将成交价余款通过银行支付到以下账户(户名: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鱼峰支行,账号:9558852105002074809)

2公拍网网上付款方式:

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开具的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地址:柳州市华润路5)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成交价款不包括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产生的一切税、费和其他异动费用。

2办理拍卖按揭贷款:需要使用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需按照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拍卖贷款公告》的事项办理。

3买受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视为违约,买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已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标的物交付及过户说明: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产权过户、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一切税、费和异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买受人能否在买受的房产上落入户籍不做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地址:柳州市华润路5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物介绍

 

位于柳州市曙光东路183号鸿府大厦2单元8-1号;建筑面积为179㎡;用途:住宅;总层数:28层;权属:房屋所有权人为韦惠玲,房产证号:柳房权证字第1250970号;该标的物为28层中的第8层,户型四房二厅一厨二卫,层高约3米,装饰装修情况为:(外墙:腻子涂料;地面:厨房、卫生间、客厅、卧室、阳台铺瓷砖;内墙面:套内墙面贴墙纸;厨房、卫生间及阳台贴瓷砖;天面:客厅、卧室、厨房均为吊项;门窗:铝合金窗、推玻,隐形防盗网。)该大厦干净整洁,物业服务好。周边配套设施齐全,生活便利。

 

 

是否有抵押、查封:有;

是否已腾空:是;

是否有钥匙:有;

是否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贷款:否。

是否有优先竞买权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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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7日至2018年1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柳州市曙光东路183号鸿府大厦2单元8-1号房屋一套”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高峻,竞买号:P8377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930000元(壹佰玖拾叁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1-8 1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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