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00 |
起拍价:408564元 | 保证金:50,000 元 | |
评估价:510,705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安徽宝宏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3955674666/5223360 |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伟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人熊伟、余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18年2月5日10时至2018年2月6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www.gpai.net/sf/)对被执行人熊伟、余静的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位于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72号406室房产,(建筑面积约66.89㎡,产权证号:安庆市放权证字第2033757号)。评估价为510705元。
拍卖起拍价408564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2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宝宏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咨询详情。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不包含屋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于竞买前对标的进行详细了解,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日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不全的,或竞买人账号和密码保管不善被他人盗用参与竞买的,后果均由登记的竞买人承担,成交后裁定该登记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办理:
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按公告规定金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五、与本案拍卖标的有关的申请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竞价程序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成交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兴业银行安庆开发区支行,账号:497020100100118017),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成交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了解过户税费征收标准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标的物过户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请竞买人竞买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重要提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咨询标的详情与报名手续办理,请联系:安徽宝宏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6-5223360、13955674666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4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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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按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提示以实名注册平台登录账号,并按公告规定金额交纳保证金;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不论是免交保证金还是差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均须于起拍日5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申请,经本院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及竞价号。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价号,竞买人凭竞价号参与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起拍日5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价号,并凭优先竞价号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竞价号。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按增价幅度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低于起拍价出价的竞价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可能与竞买人电脑系统中的时间有误差,请竞买人自行调整该误差,尽量早点出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竞价号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拍卖成交的,由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公示。
九、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充抵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应当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兴业银行安庆开发区支行,账号:49702010010011801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至法院的保证金由法院原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成交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领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经济和法律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不含税、不提供发票),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网络报价系统操作指南
1、互联网报名系统操作提示
竞买人根据《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提示的网上报名网址,打开电脑上的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http://www.gpai.net/sf/,并按回车键,浏览器页面显示公拍网网主页面。点击主页上面的“注册”按钮,竞买人自行进行个人或企业的用户注册,根据页面要求填写信息完成竞买人网上注册操作。竞买人网上注册完成后,按拍品所在地选择寻找需要参与竞买的标的,用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录。
2、互联网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帐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
(2)竞买人登录公拍网网站后,在“我的公拍网”中有已报名的项目列表,点击对应的项目查看项目竞价情况。
(3)竞买人应在拍卖开始前登录竞价交易系统完成身份验证,了解并熟悉竞买操作程序。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上述手续而未能成功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本场拍卖采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竞价的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出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最高出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出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至少1个加价幅度(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
(5)拍卖开始后,竞买人根据本场拍卖规则进行报价。本场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次。自由竞价周期内的任何不低于起拍价且按照竞价规则进行的出价都属于有效出价且不可撤回,自由竞价周期最后5分钟无人报价,拍卖不再进入延时竞价周期,自由竞价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报价,从报价时间点开始进入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开始后,系统自动开始5分钟倒计时,5分钟倒计时内若无人报价,则网络竞价自动结束;若5分钟倒计时内有竞买人报出新的有效报价,系统将重新开始5分钟倒计时,循环往复,直至5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后,网络竞价自动结束。
(6)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并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
(7)互联网竞价系统显示“本场拍卖已结束”前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成交价(但低于保留价者除外,低于保留价的不能成交)。其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8)互联网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帐户参与一场拍卖会。
3、互联网竞价免责提示
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我院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竞买帐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帐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拍卖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帐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2)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如因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由于竞买人在正式登录互联网竞价之前,未通过模拟竞价系统熟悉网络竞价操作,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出价的;在正式竞价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出价错误、出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帐户进行竞买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出价错误等情况。
4、互联网竞价过程中暂停或暂缓提示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先暂停当前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可临时决定本场拍卖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本院将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价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客服;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监督电话:0556-5055157
咨询报名请联系:安徽宝宏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6-5223360 13955674666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标的介绍
标的名称: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72号中行大院内406室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皖0811执969号之一
房屋产权证:安庆市房权证字第2033757号
土地产权证:不详(未提供)
标的所有人:熊伟、余静
评估鉴定基准日:2017年11月7日
房屋用途:住宅
土地用途:住宅
是否已腾空:否
租赁情况:不详
钥 匙: 无
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设定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66.89㎡;土地面积:不详;建成年代:90年代;装修不详;房屋结构:混合;房屋楼层:4F/7F;
周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区域内繁华度较好。
标的瑕疵及其他介绍:房产所有人口述有土地证(国有出让),但未提供土地证资料;房产现状为有人使用,竞买人需自行核实相关情况。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510705元
税费负担:产权过户税、费和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费用情况:不详
调查日期:2017年11月7日
调查人/单位:安徽宝宏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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