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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上海市政益路48号1007、1008室房产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4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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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816712315/021-55510091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变卖起始价:4440000 变卖预缴款:4,440,000 元 保证金: 450000元
评估价:5,55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16712315/021-55510091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24日10时至2018年4月25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上海市政益路48号1007、1008室房产。

        1007室:房屋权证号:杨2016015287;建筑面积:85.01平方米;办公楼;

        1008室:房屋权证号:杨2016015280;建筑面积:143.83平方米;办公楼。

       登记日期:2016年5月;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办公;土地使用年限:2007年8月23日至2057年8月22日止,其中商业40年、办公50年。

       评估价:555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444万元;保证金:4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18年2月24日10时至2018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444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444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444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最低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买时,竞买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2月21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551009113816712315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5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56623190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0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22410时至42510延时除外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上海市政益路48号1007、1008室房产

1007室:房屋权证号:杨2016015287;建筑面积:85.01平方米;办公楼);

1008室:房屋权证号:杨2016015280;建筑面积:143.83平方米;办公楼)。

四、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实地勘查:该标的房屋目前空置,无租约。

2、截止至20171231查询:物业费每月12/㎡,从20171月至今未缴。

3、房产过户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4、如存在变卖人和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变卖标的按现状进行变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18221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行权方式如下】:

优先购买权人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56623190

十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5510091 13816712315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5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8110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品名称

上海市政益路4810071008室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李**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钥匙

房屋占有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2、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杨浦支行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1007室:

权证号:杨2016015287;建筑面积:85.01平方米;房屋类型:办公楼;登记日期:20165月。竣工日期:2012年;总层数:11

1008室:

权证号:杨2016015280;建筑面积:143.83平方米;房屋类型:办公楼;登记日期:20165月。竣工日期:2012年;总层数:11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杨浦区五角场街道316街坊4/7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商业、办公;宗地(丘)面积为:3623.50平方米。

3、四至情况:

东近国和路,南近翔殷路路,西近淞沪路路,北近政通路。

4、建筑物基本状况:

标的位于五角场丰达商务广场内,建筑物为11层钢混结构办公楼,竣工于2012年。建筑物外墙为干挂石材,铝合金窗,大堂地面及墙面铺贴高档大理石,公共走道地面铺瓷砖,墙面刷涂料。大厦配有多部电梯,建筑物内水、电、通讯等设施齐全。标的位于建筑物的第10层,建筑面积合计为228.84平方米。标的室内地面铺地毯,墙面刷涂料,矿棉板吊顶。1007室与1008室两套房屋已打通,现空置。

5、特殊说明: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物业费每月12/?,从20171月至今未缴。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本次拍卖不包括该标的物房屋内外的装修、设备、设施、家具实物、无证建筑物和构建物或违法违章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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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4月25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海市政益路48号1007、1008室房产”进行网络变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添庶智(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竞买号:G5475以最高应价竞得本变卖标的,变卖成交价为:人民币4440000元(肆佰肆拾肆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变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变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变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3-15 12: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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