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模式:变卖 | 变卖期:60天 | |
竞价期:24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0 |
变卖起始价:17588160元 | 变卖预缴款:17,588,160 元 | 保证金: 1750000元 |
评估价:19,542,4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陶女士 | 联系电话:13955199530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30日10时至2018年3月30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合肥市政务区习友路1973号恒大华府18幢2层商201号房产及该房所涉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008994、8110008995】,登记时间:2012年4月20日,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374.87㎡,套内面积:1071.85㎡,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2层,建成年代2011年,水、电等市政基础设施齐全。土地使用权证【合国用(2013)第蜀山02531号】,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57.22㎡,终止日期:2079年7月。
评估价:1954.24万元,起拍价:1758.816万元,保证金:175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地权证号载明面积为本次变卖的面积。变卖成交后过户所需税费按法律规定缴纳。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办理相关手续。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资产情况咨询电话:0551-65352281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551-65352131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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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 买 须 知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 月 30日10时至2018年3 月 30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合肥市政务区习友路1973号恒大华府18幢2层商201号房产及该房所涉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008994、8110008995】,登记时间:2012年4月20日,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374.87㎡,套内面积:1071.85㎡,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2层,建成年代2011年,水、电等市政基础设施齐全。土地使用权证【合国用(2013)第蜀山02531号】,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57.22㎡,终止日期:2079年7月。
评估价:1954.24万元,起拍价:1758.816万元,保证金:175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1月24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成交后10日内前将余款交至本院账户(户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21012080056205;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本院(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特别提示:指定付款时间未付清全款或提交延期付款申请未获本院书面认可,均视为悔拍。悔拍通知书送达地址默认为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地址,竞买人拒收或无法妥投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2)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资产情况咨询电话:0551-65352281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551-65352131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变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16)皖01执恢00245.号之一
拍品名称 | 合肥市政务区习友路1973号恒大华府18幢2层商201号房产及该房所涉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 |
权证情况 | 1.(2016)皖01执2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土地使用权证:合国用(2013)第蜀山02531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008994、8110008995号。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黄书松、黄书栋 共同共有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目前空置状态,无租赁 |
钥匙 | 有 | |
户口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被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 3、土地使用权证终止时间2079年7月。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变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介绍 1、变卖标的权属状况: 合肥市政务区习友路1973号恒大华府18幢2层商201号房产及该房所涉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008994、8110008995号】,登记时间:2012年4月20日,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374.87㎡,套内面积:1071.85㎡,规划用途:商业,总层数32层,建成年代2011年,水、电等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土地使用权证【合国用(2013)第蜀山02531号】,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57.22㎡,终止日期:2079年7月。 附近有合肥市习友路小学、第八中学新校区、第五十中学新校区、民生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红府超市、世纪华联超市等配套设施。 评估价:1954.24万元。 变卖保留价:1758.816万元。 2、标的四至:东接集贤路,西近科学大道,南临梧桐路,北临习友路。 3、交通状况:附近有41、43、140、162、166、516、518路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 4、特殊说明: (1)保证金175万元;(2)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本次变卖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竞买均视同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同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移交、过户等相应风险,变卖人对上述情况无义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3)交易过程中产生部税、费等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据了解物业欠费23万余元)。(4)拍卖成交价款在拍卖后十日内付清;(5)本项目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请在公告截止日期前,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资料及身份证明材料办理优先购买权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6)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7)本次变卖标的物中是否存有租赁关系,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自行处置。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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