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 |
起拍价:26600元 | 保证金:3,000 元 | |
评估价:38,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梁生 | 联系电话:17728208715/0750-6398089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将于
一、拍卖标的:思域牌小型轿车一辆,灰色,初次登记日期2007.04.26,无抵押,有查封,违法未处理64项,逾期未检验。
起拍价:266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五天前与本院联系。
二、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电话:在办公时间内可致电0750-6398089或17728208899咨询,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上述号码(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作回复),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16时(双休日除外)。看样时间、地点: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物数量、重量、现状由竞买人自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应视作已了解了标的物瑕疵,查验了标的物并不得撤回、反悔。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网拍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门市中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江中坤资评报字[2018]第B02号),相关公告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50-6398142、17728208899
法院监督电话: 0750-6398088
公拍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联系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同庆路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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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将于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
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思域牌小型轿车一辆,灰色,初次登记日期2007.04.26,无抵押,有查封,违法未处理64项,逾期未检验。
起拍价:266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标的物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物数量、重量、现状由竞买人自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应视作已了解了标的物瑕疵,查验了标的物并不得撤回、反悔。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拍卖前标的物所欠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750-63980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7728208899,0750-6398142
公拍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0-3720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该车无法启动,有64项违章未处理。详情请自行下载附件查阅。违章处理、过户税费等请先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本院不作任何保证。 | ||||||||||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
序 号 | 车牌号码 | 厂牌型号 | 所有人 | 发动机号 | 车辆类型 | 登记日期 | 行驶里程(km) | 数量 | 市场价值 | 备注 |
1 | 粤J0A563(蓝牌) | 思域牌DHW7180(CIVIC1.8) | 潘北玲 | 1044699 | 轿车 | 2007.4 | - | 1 | 38,000.00 | 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4月 |
合 计 | 1 | 38,000.00 |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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