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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号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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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2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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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816-2483111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0
起拍价:2170000 保证金:250,000 元
评估价:3,096,5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盛法官 联系电话:0816-2483111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将于201831910201832010止(延时的除外)对该标的在公拍网网络平台上(户名: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2楼(监证0297852),建筑面积107.44平方米。

2、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1楼(监证0297851),建筑面积238.13平方米。

3、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2楼(监证0297853),建筑面积102.13平方米。

4、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2楼(监证0297854),建筑面积72.11平方米。

起拍价:127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2018214日上午9:30时起至2018316日下午16:0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与本院联系。(拍卖当天不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若竞价价位不到设定的保留价,则标的不算成交

六、特别强调:该房屋查封后已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需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七、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所涉及的税、费及均由买受人和所涉案件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各自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拍卖成交房地产转移过户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316提出。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向本院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退还,拍卖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拍卖余款须按照《竞买须知》要求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工行绵阳科学城支行一分处;账号:230841522910000812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执行局案件承办人:盛法官0816-2483111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0816-2482920

本院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科学城八区

 

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

    2018年213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将于201831910201832010止(延时的除外)对该标的在公拍网网络平台上(户名: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2楼(监证0297852),建筑面积107.44平方米。

2、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1楼(监证0297851),建筑面积238.13平方米。

3、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2楼(监证0297853),建筑面积102.13平方米。

4、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2楼(监证0297854),建筑面积72.11平方米。

起拍价:127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2018214日上午9:30时起至2018316日下午16:0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与本院联系。(拍卖当天不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若竞价价位不到设定的保留价,则标的不算成交

六、特别强调:该房屋查封后已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需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七、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所涉及的税、费及均由买受人和所涉案件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各自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拍卖成交房地产转移过户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316提出。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向本院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退还,拍卖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拍卖余款须按照《竞买须知》要求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工行绵阳科学城支行一分处;账号:230841522910000812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执行局案件承办人:盛法官0816-2483111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0816-2482920

本院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科学城八区

 

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

2018年2月13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将于201831910201832010止(延时的除外)对该标的在公拍网网络平台上(户名: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2楼(监证0297852),建筑面积107.44平方米。

2、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1楼(监证0297851),建筑面积238.13平方米。

3、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2楼(监证0297853),建筑面积102.13平方米。

4、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2楼(监证0297854),建筑面积72.11平方米。

起拍价:127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2018214日上午9:30时起至2018316日下午16:0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与本院联系。(拍卖当天不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若竞价价位不到设定的保留价,则标的不算成交

六、特别强调:该房屋查封后已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需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七、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所涉及的税、费及均由买受人和所涉案件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各自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拍卖成交房地产转移过户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316提出。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向本院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退还,拍卖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拍卖余款须按照《竞买须知》要求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工行绵阳科学城支行一分处;账号:230841522910000812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执行局案件承办人:盛法官0816-2483111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0816-2482920

本院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科学城八区

 

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

   2018年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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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0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59号1、2楼。”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何紫霞,竞买号:V2345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170000元(贰佰壹拾柒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3-2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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