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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广场商住小区5幢1-7-21号房地产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变卖价: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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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772-8123737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变卖起始价:185000 变卖预缴款:185,000 元 保证金: 20000元
市场价:23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融安县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韦法官 联系电话:0772-8123737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广场商住小区51-7-21号不动产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融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31410时至2018512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融安县人民法院公拍网(https://www.gpai.net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广场商住小区51-7-21号不动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广场商住小区51-7-21号不动产

标的物详情: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广场商住小区51-7-21号房地产;登记时间为2013410日,面积别为:80.67;房屋在该建筑物的第7层套房。装饰装修情况:外墙涂料,入户门为推拉门,室内地面为地板砖,内墙为刮腻子,顶棚为刮腻子。水电、照明设施齐全。标的物在长安广场附近,基础设施齐全,附近有长安镇中心小学,临近国道209,交通方便。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变卖竞价时间:201831410时至2018512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变卖起拍价格:18.5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公拍网账户(未有公拍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至法院)。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8226日起至201851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772-8123737),有意竞买者请按上述时间自行到达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六、变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3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详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将通过竞买人公拍网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20185月26日前缴纳

1、银行付款方式:

     户名:(2017)桂0224642号,开户银行:融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24612010101618927-100244),请按网拍平台流程进行操作。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72-812373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2-8123737

 

融安县人民法院   

2018226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人民法院

变 卖 须 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31410时至2018512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融安县人民法院公拍网(https://www.gpai.net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广场商住小区51-7-21号不动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广场商住小区51-7-21号不动产

标的物详情: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广场商住小区51-7-21号房地产;登记时间为2013410日,面积别为:80.67㎡;房屋该建筑物的7层套房。装饰装修情况:外墙涂料,入户门为推拉门,室内地面为地板砖,内墙为刮腻子,顶棚为刮腻子。水电、照明设施齐全。标的物在长安广场附近,基础设施齐全,附近有长安镇中心小学,临近国道209,交通方便。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融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融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3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的变卖期为60天,变卖竞价周期为24小时,竞价结束则本次变卖活动结束。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期将缩短并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周期(以倒计时形式显示于变卖界面);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交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2018527日前缴纳。

1、银行付款方式:

户名:(2017)桂0224642号,开户银行:融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24612010101618927-100244),请按网拍平台流程进行操作。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从变卖预缴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而导致变卖标的物无法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或产生额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查封等情况,法院办理解除担保物权、查封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办理相关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请给予适当理解。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2-8123273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2-8123737

 

 

                                                  融安县人民法院   

2018226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广场商住小区51-7-21号房地产;登记时间为2013410日,面积别为:80.67㎡;房屋该建筑物的7层套房。装饰装修情况:外墙涂料,入户门为推拉门,室内地面为地板砖,内墙为刮腻子,顶棚为刮腻子。水电、照明设施齐全。标的物在长安广场附近,基础设施齐全,附近有长安镇中心小学,临近国道209,交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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