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3000 |
起拍价:1252000元 | 保证金:100,000 元 | |
评估价:2,234,914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樟树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赖 | 联系电话:0795-7352929 |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拍品第二次拍卖公告时间:2018年3月12日8时至2018年3月28日8时
樟树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3月28日8时至2018年3月29日8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网址:http://www.gpai.net,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沿江中大道288号皇冠国际花园T6栋1单元2401室。总楼层共25层,标的物位于24层,建筑面积为139.56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本拍品按实物现状拍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起拍价:1252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评估价:2234914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当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目前该房屋有人居住,法院不负责清场。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按照法律拍卖规定或自行协商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日当天下午4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网上拍卖成交后于2018年4月8日16时前缴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九江银行樟树支行,账号:437040100100060290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95-7352929 (赖)
监督电话:0795-7359369
公拍网技术咨询:021-63188781
樟树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1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3月28日8时至2018年3月29日8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gpai.net/sf/court.do?id=1765,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8年3月27日16时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樟树市人民法院(本院地址:樟树市淦阳路13号,樟树市公安局斜对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3月26日16时前向樟树市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负责清场。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2018年4月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九江银行樟树支行,账号:437040100100060290),并在2018年4月14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樟树市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淦阳路1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价余款缴清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他项权证解除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5-73593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95-7352929(赖)
公拍网技术咨询:021-63188781
樟树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1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赣豫章[2017](房评)字第B-258号】 | |||
标的名称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沿江中大道288号皇冠国际花园T6栋1单元1单元2401室一套住宅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6)赣0982执769号 | |
房屋产权证 | 洪房权证西字第1000464574号 | ||
拍卖依据 | 司法裁定 | ||
拍品所有人 | 徐斌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 | 1、住宅 |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查封。 2、已抵押。 | ||
拟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该拍品为南昌市西湖区沿江中大道288号皇冠国际花园T6栋1单元2401室。总楼层共25层,标的物位于24层,建筑面积为139.56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 拍卖成交以实物现状为准,图片谨供参考。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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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29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南昌市西湖区沿江中大道288号皇冠国际花园T6栋1单元2401室”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徐小平,竞买号:S6240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804000元(壹佰捌拾万肆仟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樟树市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3-29 8: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