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00 |
起拍价:173000元 | 保证金:20,000 元 | |
评估价:203,130.28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都经理 | 联系电话:15395016066/0551-65353656 |
拍卖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定于 2018年5月7日上午10时至 2018年5月8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皖R70666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不含车牌),车辆型号:Z4sDrive30i,车辆识别代号:WBALM5103AE386833,发动机号:06927268N52B30BF,红色,使用性质:非营运。检验有效期:不详,购置日期:2011年5月;违章:具体不详。车辆停放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2100号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
评估价:203130.28元,起拍价:173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注:拍卖结束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并交纳车辆过户履约保证金2万元至辅助机构账户,车辆交强险购置及车辆过户、变更登记完毕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办理提车手续,并在成交后30内办理完结车辆过户手续。
三、本次拍卖的车辆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车辆年审、过户(转移登记)等车管政策,自行承担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根据国家尾气排放标准,全国各地市不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市提档过户手续,只可在本地办理过户,请竞买人自行查询尾气排放标准,咨询当地车管部门)。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买受人违约,法院可以重新拍卖,其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竞买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车牌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拍卖成交余款须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车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费、检测费、过户交易费、上牌费、补证费、拖车费、停车费、违法记录清除等费用)。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安徽省瀚嘉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2916
法院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省瀚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都经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1-65353656 15395016066
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松芝万象城A座1605室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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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 买 须知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 5月7日10时至 2018 年 5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皖R70666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不含车牌),车辆型号:Z4sDrive30i,车辆识别代号:WBALM5103AE386833,发动机号:06927268N52B30BF,红色,使用性质:非营运。检验有效期:不详,购置日期:2011年5月;违章:具体不详。车辆停放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2100号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
评估价:203130.28元,起拍价173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五、特别提醒: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书之日办理提车手续,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车辆过户手续。
买受人办理完成成交确认和付款手续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办理提车和车辆资料移交。本次拍卖车辆为现状拍卖,买受人提车后,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毁及其他责任、损失均由买受人完全承担。车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费、检测费、过户交易费、上牌费、补证费、拖车费、停车费、违法记录清除等费用)。过户时所变更的车主名称须与竞买登记时的名称一致。因车辆户籍地的政策、车辆信息与档案不符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买受人违约,法院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六、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买受人自行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及辅助机构不因此予以退款和退车。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除车牌外)。本院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车辆的情况,自行查询车辆的违章情况及看清车辆现状。本院不对车辆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账户(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账号:2231012080070035),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本院(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拍网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2916
法院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省瀚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都经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1-65353656 15395016066
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松芝万象城A座1605室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8 年 3月29日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2016)皖0103执2756号之二
拍 品 原 始 登 记 状 况 | 车牌号码 | 皖R70666 | 座位 | 2座 | |
厂牌型号 | 宝马牌 整车型号:Z4sDrive30i | 使用用途 | 非营运 | ||
车辆识别代号 | WBALM5103AE386833 | 国产/进口 | 进口 | ||
发动机号 | 06927268N52B30BF | 车身颜色 | 红 色 | ||
排 量 | 2996ml | 燃油种类 | 汽油 | ||
购置日期 | 2011年05月 | 年审截止日期 | 不详 | ||
已使用年限 | / | 里程表显示 | 59570km | ||
交强险截止日期 | 不详 | ||||
重要配置 | 不详 | ||||
证 件 | 已提供 | 评估价 | 203130.28元 | ||
车辆状况 | 整车保养较好,无明显碰撞,内饰整洁。 | ||||
特别说明
| 车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费、检测费、过户交易费、上牌费、补证费、拖车费、停车费、违法记录清除等费用)。违章情况(具体内容不详)。 |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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