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城市

0人报名 | 1人设置提醒 | -人围观
【变卖】长寿区桃源大道10号17幢1-14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变卖价:13500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23-40231240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变卖起始价:1350000 变卖预缴款:1,350,000 元 保证金: 250000元
评估价:1,984,9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023-4023124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变卖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将2018年7月1日10:00起到2018年8月29日10:00(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www.gpai.net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10号17幢1-14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筑面积141.78㎡;房地证206房地证2011字第16316号;房屋用途:商用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维护和保养状况良好。

标的物整体评估价:198.49万元,

变卖价135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及其整倍数)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及时与执行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23-40231240,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联系屈老师(联系电话:023-40231240

三、变卖期及开始时间:变卖期60天;变卖期开始时间为201871日10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司法变卖开始前、过程中暂缓、中止、撤回变卖。

四、竞买人资格的取得:竞买人须在公拍网在线报名并预交变卖价全款(即135万元后方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五、变卖方式:

1、变卖期开始后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的,将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税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卖方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缴纳完毕后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其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2018年6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其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交纳,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账号:4501010400106141,联行号:313653000618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相应资金将在变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交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或买受人参与变卖支付预交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屈老师:023-40231240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十五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变卖须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就本次网上变卖活动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竞买人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变卖的,应于2018年6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证明,经本院确认其优先购买权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其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本院在变卖开始前2个工作日将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开始前竞买人应交纳等同于变卖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后第一次出价前,网拍系统提示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原被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交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参与变卖前务必谨慎审查变卖标的物的状况及存在的瑕疵,悉心查看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或者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参与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变卖。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交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弥补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特别提示: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变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变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还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承担相关费用。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前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及办理二次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本院变卖成交后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会因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而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金等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参与变卖,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活动的相关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买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0249745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屈老师:023-40231240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十五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详细见评估报告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Copyright © 2010-2023 上海公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3004468号-2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400-820-3720 传真:021-64226596 邮箱:webmaster@gpai.net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