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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哈密市前进西路5号房地产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变卖价:10506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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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799350322/0902-2261769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0
变卖起始价:10506302.4 变卖预缴款:10,506,302.40 元 保证金: 1000000元
评估价:13,132,878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有
联系人:王生玉 联系电话:17799350322/0902-2261769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哈密市新市区前进西路5号的商业用房地产
的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以下涉案标的物:

1、本次变卖会采用“60天变卖期 24小时在线竞价”的方式。
2、网络变卖网址:
http://m.gpai.net/m(公拍网)

3、竞买人缴纳变卖全款的方式:
    3.1竞买人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在竞价期内均可缴纳变卖全款,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3.2竞买人在线下咨询后,到拍辅机构办理变卖全款交付及竞买手续。
 4、公告期: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4日
 5、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6、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7、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法院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自公告之日起,视作变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于变卖前按约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齐变卖全款,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8、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的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9、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7月1日前与拍辅机构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变卖,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0、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新疆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991904267710401)。
标的物瑕疵注意事项:(详见变卖网址中的《重要提示》及附件《评估报告》)
拍卖标的:
案号:(2016)新22执恢18号
标的物:哈密市新市区前进西路5号的商业用房地产(包括房屋及二次装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13132878元。

1、哈密市新市区前进西路5号的商业用房地产(包括房屋及二次装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哈密市楼房国用(2005)字第16122号】,使用权面积334.71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郜建军,坐落于哈密市新市区前进西路5号楼,地类(用途)为商业,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6年4月23日;标的物所在楼占地为矩形,四至为东至:腾祥家具市场,西至:锦绣园小区,南至粮食储库,北至:前进西路,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暖、通讯、土地平整)。

2、建筑物基本状况:

   【房地产权证号:哈市房权证2006字第3321号】建筑面积753.8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郜建军,设计用途为商业用房,坐落于哈密市新市区前进西路5号商住楼第一层。该标的物所在楼为地上六层底商住宅楼,砖混结构,1996年建成,外墙水泥抹面刷涂料,外观一般较旧。标的物位于地上第一层,建筑面积753.81平方米,南北朝向,层高约5米房屋外部有玻璃幕橱窗(未计入建筑面积),原内部通间格局,现内部以木隔断为23间足浴室、操作间、消毒间、卫生间;进户门为玻璃幕门;操作间、消毒间、男女卫生间为30瓷砖地面,足浴室及过道均为80瓷砖;地面;入户大厅为80瓷砖墙面,操作间、消毒间、卫生间为20*40瓷砖墙面,其他为壁纸墙面;卫生间为铝合金集成吊顶,其他为石膏板吊顶;足浴为木制门套、成品门,内有木制电视背景墙;该标的物水、电暖设施正常,整体维护较好。

起拍价为:10506302.4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竞价时间:2018年7月5日16时至2018年9月3日16时。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
举报监督电话 :4006301019
拍辅联合机构咨询电话:0991-2806169  18690631590 文女士
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马市巷25号


2018年6月19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籍俊丽
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

1、竞拍前竞买人请务必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条件、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和已知瑕疵已公示和提示,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和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及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4、为了能顺利竞拍,请竞买人在网络通畅的区域上网竞拍,无条件的也可在拍辅机构上网竞拍,虽然网络拍卖具有便捷性、灵活性的特点,但是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拍辅机构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中拍网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自公告之日起至在线拍卖开始前,本特别规定可能会有修改与调整,将在中拍网网站明示。
6、竞买人应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7、瑕疵说明:拍卖标的物附属毗邻约有100平米玻璃橱窗,该橱窗不在拍卖范围,橱窗共有三个玻璃钢大门,通过橱窗三个玻璃钢大门,才能进入拍卖标的物内,目前橱窗被他人占用,只能打开中间一个玻璃钢大门进入拍卖标的物房屋内。买受人成功竞买标的物后,橱窗问题自行协商解决,本院不负责处理。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线竞价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f.caa123.org.cn/pages/helpcenter_problem.html#e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拍辅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本公司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1、哈密市新市区前进西路5号的商业用房地产(包括房屋及二次装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哈密市楼房国用(2005)字第16122号】,使用权面积334.71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郜建军,坐落于哈密市新市区前进西路5号楼,地类(用途)为商业,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6423日;估价对象所在楼占地为矩形,四至为东至:腾祥家具市场,西至:锦绣园小区,南至粮食储库,北至:前进西路,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暖、通讯、土地平整)。

      2、【房地产权证号:哈市房权证2006字第3321号】建筑面积753.8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郜建军,设计用途为商业用房,坐落于哈密市新市区前进西路5号商住楼第一层。该标的物所在楼为地上六层底商住宅楼,砖混结构,1996年建成,外墙水泥抹面刷涂料,外观一般较旧。标的物位于地上第一层,建筑面积753.81平方米,南北朝向,层高约5米房屋外部有玻璃幕橱窗(未计入建筑面积),原内部通间格局,现内部以木隔断为23间足浴室、操作间、消毒间、卫生间;进户门为玻璃幕门;操作间、消毒间、男女卫生间为30瓷砖地面,足浴室及过道均为80瓷砖;地面;入户大厅为80瓷砖墙面,操作间、消毒间、卫生间为20*40瓷砖墙面,其他为壁纸墙面;卫生间为铝合金集成吊顶,其他为石膏板吊顶;足浴为木制门套、成品门,内有木制电视背景墙;该标的物水、电暖设施正常,整体维护较好。

   哈密市前进西路5号的商业用房地产(包括房屋及二次装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总计评估价:131328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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