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模式:变卖 | 变卖期:60天 | |
竞价期:24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变卖起始价:672000元 | 变卖预缴款:672,000 元 | 保证金: 70000元 |
评估价:1,196,582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13761138777/021-63616999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3日10时至2018年11月2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立轴冲出式破碎机1台、新型颚式破碎机1台。
评估价:119.6582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67.2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18年9月3日10时至1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67.2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67.2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67.2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提货单据,付清成交价余款之日起10日内提清全部货物(提货单逾期无效)。逾期不提或未提清,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变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变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变卖标的物由法院另行处理。进场提货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变卖标的物进行拆运、搬运时不得损坏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框架、吊顶、门窗等)。提货时的搬运、起重、拆卸、包装、运输、过磅以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在拆卸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8月28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变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616999肖女士,13761138777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69531969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10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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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3日10时至2018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使用的,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立轴冲出式破碎机1台、新型颚式破碎机1台。
四、存放地点:露天存放于上海市嘉定区嘉美路1259号内,处于闲置状态。
五、变卖标的按现状变卖,法院对标的的质量、数量、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成交后数量溢缺包括缺损,变卖成交价不作任何调整。
六、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17年10月26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十一、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三、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提货单据,付清成交价余款之日起10日内提清全部货物(提货单逾期无效)。逾期不提或未提清,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变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变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变卖标的物由法院另行处理。提货时的搬运、起重、拆卸、包装、运输、过磅以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
买受人在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并办理了变卖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后,其保管责任和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部分拍品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变卖结果不能改变,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买受人在拆卸、搬运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提货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须服从拍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拍卖标的存放地的出入制度和作息时间。变卖标的物的起重、包装、搬运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搬运时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持特种设备拆装资质证上岗操作,并需购买相关安全保险。禁止买受人在厂内进行相关物资的转让交易。提货搬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一旦发生火灾或工伤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拆卸、搬运机器设备时不能损坏厂房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屋顶、墙面、地坪、门窗及原有设施)。如由于拆卸、搬运原因造成厂房结构损坏的,买受人须恢复原样并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变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变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变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变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七、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695319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616999肖女士,13761138777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10日
PCL系列立轴冲出式破碎机1台、PE 新型颚式破碎机1台,两台设备均为上海威力特重型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出厂日期均为2017年11月,现露天存放于上海市嘉定区嘉美路1259号内,处于闲置状态。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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