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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上海天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贵州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出资额人民币300万元的股权
提醒 已结束 撤拍

起拍价:2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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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761138777/021-63616999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起拍价:2410000 保证金:240,000 元
评估价:3,432,68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刘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电话:13761138777/021-63616999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91810时至201892110时止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天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的股权(贵州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20%股权)

评估价:343.268万元

起拍价:241万元;保证金:2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91810时至2018921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及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风险。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912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18101216时前以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本院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股权交易所及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人和优先购买权人由他人代收,被执行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18912日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18917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616999肖女士;13761138777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1372254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018813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91810时至2018921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天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的股权(贵州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20%股权)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五、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18912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1891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行权方式如下:

优先购买权人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18101216:00前以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八、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同时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登记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价值减损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登记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负。本院对过户不作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涤除抵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登报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九、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管理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买受人受让该拍卖标的后应承认标的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股份过户完成后,原持有人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买受人享有与承担。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一、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三、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或者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包括有效委托手续)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六、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137225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616999肖女士;13761138777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018813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3)杨执字第125

拍品名称

上海天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的股权(贵州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20%股权)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上海天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权利限制状况及

瑕疵状况

1、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查封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上海天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的股权(贵州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20%股权)

1、企业名称:贵州铜仁和泰茶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高楼坪老山口

成立日期:2004916

法定代表人:黄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茶叶种植、加工、销售、进出口经营,茶籽收购、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营业期限:20040916日至长期

2、特殊说明:

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本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股权交易所及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买受人受让该标的后承认标的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股份过户完成后,原持有人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买受人享有与承担。

4)本次拍卖披露的拍卖标的相关信息摘自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申威评报字(2018)第F-0045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拍卖标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430日,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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