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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中华大街以西、永顺路北侧一宗住宅用途土地使用权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5668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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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131096800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0
起拍价:56037660 保证金:5,000,000 元
评估价:80,053,8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康法官 联系电话:1813109680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91910时至201892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户名: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中华大街以西、永顺路北侧一宗住宅用途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2399.9平方米。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5603.766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个人竞买资产的,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淘宝用户名、支付宝帐号,法人需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815日至2018922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或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请竞买人随带身份证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九、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法院对该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法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1893016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34660000012017000146,开户行:交通银行邯郸分行)。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邯郸市祥瑞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18131096800(康法官)

监督电话:0310-6273260(业务咨询请勿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55号。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86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91910时至201892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户名: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攻速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上网或向开户银行查询。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18131096800(康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310-62732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86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邯郸市祥瑞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

拍品名称

中华大街以西、永顺路北侧一宗住宅用途土地使用权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编号:邯县国用(2013)第0114号。

拍品所有人

邯郸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规划用途

住宅

租赁情况

竞买人条件

拥有20万平方米商品房开发经历

配套情况

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七通”(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燃气),宗地内场地平整。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

1、被法院查封;

2、该宗土地已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峰峰支行。

3、其他拖欠的税费情况以实际办理权证为准。

4、所有所欠的税费及前期费用由竞买人及土地权利人负责解决。

5、税费等相关费用,如不能解决,将影响办理权证过户手续。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品位置:位于中华大街以西、永顺路北侧一宗住宅用途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2399.9平方米。

2、限购情况:不详。

3、税费等相关费用:(1)前期建设投入费743.33万元;(2)土地补偿款。

4区位状况:该宗地位于邯郸市北部,区域内主要以商业、窄窄用地类型为主,交通便利,主要道路有107国道及中华大街、北环路,该区域内基础设施大部分已达到七通一平,由于附近无大新污染企业,环境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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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0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中华大街以西、永顺路北侧一宗住宅用途土地使用权”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钱凯,竞买号:P8100(委托人:河北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6687660元(伍仟陆佰陆拾捌万柒仟陆佰陆拾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9-20 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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