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 |
起拍价:181477.8元 | 保证金:18,147.78 元 | |
评估价:201,642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吕法官 | 联系电话:18947393251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锡林浩特市锡林金街小区13号楼6单元502室房屋的公告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7日10时至2018年10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479/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估价对象所在的小区院面硬化,建筑物外墙弹涂。内部装修情况:为估房产格局为较好,入室地面铺地砖,墙面及屋顶刮腻子。防盗门、塑钢窗。装修整体成新率一般,属于普通装修水平。主体结构无重大破损,属于完好房。
特别说明:
此房屋无房产证,只有合同,现在房产证办理需开发商将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准备齐全。法院只负责协助办理,如果办理不出房产证,需要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181477.8元,保证金:18147.78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10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18年9月20日起至2018年9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具备办理标的物所有权证书条件的,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0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0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锡林浩特支行,账号:0610 0348 2902 4900 5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内景通估字(2018)第0347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79-8112970-840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法院监督电话:0479-811297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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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0月7日10时至2018年10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479/01),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8147.78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8147.78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10月1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锡林浩特支行,账号:0610 0348 2902 4900 501),并在2018年10月3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79-8112970-8407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法院监督电话:0479-811297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锡林浩特市锡林金街小区13号楼6单元502室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武建忠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被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
品
介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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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对象概况: 估价对象所在的小区院面硬化,建筑物外墙弹涂。内部装修情况:为估房产格局为较好,入室地面铺地砖,墙面及屋顶刮腻子。防盗门、塑钢窗。装修整体成新率一般,属于普通装修水平。主体结构无重大破损,属于完好房。 特别说明: 此房屋无房产证,只有合同,现在房产证办理需开发商将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准备齐全。法院只负责协助办理,如果办理不出房产证,需要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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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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