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9 |
起拍价:480元 | 保证金:96 元 | |
市场价:685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张法官 | 联系电话:010-82956298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25日12时至2018年9月26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3929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车联网智能终端3个(型号见调查表)
市场估价:685元
起拍价:480元,
保证金:96元,
增价幅度:9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周一至周四10:00—15: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010-82956298,张法官。看样时间自自公告之日起至起拍日前每周一、三上午9:30至11:00(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现场维护:4001142262,67755142)。有意看样者无需预约,自行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上庄镇东马坊172号海淀法院停车场(北京鹰冠精工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动产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并缴纳尾款后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风险自负。本品为小件动产,不支持自提,本院确认尾款缴纳后于七日内由京东物流统一配送,费用自理(价格详见电子价目表),请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收货地址(个人住址)等重要信息。本品一经签收交付即发生法律效力.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所涉及的税费按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0月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2018)京0108执7422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1821042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2956298张法官
监督电话:010-82956451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号冠方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39291
京东网技术咨询:4006229586
此公告同步在“京东网”、“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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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拍须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9月25日12时至2018年9月26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39291)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以网络司法平台拍卖页面为准。若有其他未在页面显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8年10月3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2018)京0108执7422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182104226),并在2018年10月15日10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号冠方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十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动产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并缴纳尾款后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风险自负。本品为小件动产,不支持自提,本院确认尾款缴纳后于七日内由京东物流统一配送,费用自理(价格详见电子价目表),请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收货地址(个人住址)等重要信息。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10-8295645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82956298张法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特别提示:小件动产不支持自提,物流配送,费用自理。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车联网智能终端3个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拍品所有人 | 北京慧眼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存放地 |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上庄镇东马坊172号海淀法院停车场(北京鹰冠精工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拟提供的文件 | 1、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 车联网智能终端3个(型号: WT109NOC) 2. 上述动产标的以实物为准,买受人自行现场看样;竞买成功并缴纳尾款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认可,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本拍品为小件动产,不支持自提,竞买成功后,由京东物流予以配送,费用自付。请买受人在注册时,准确填写个人收货地址信息。 4.咨询联系电话:010-82956298,张法官。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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