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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桥头社区锦绣江南小区3号楼2404号住宅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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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6529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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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166260925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502977.3 保证金:100,000 元
评估价:718,539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18166260925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在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李晖名下的财产(第一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桥头社区锦绣江南小区3号楼2404号住宅用房(证号:常鼎房权证武陵镇字第27991号,建筑面积:144.43㎡)。土地证号:常鼎国用(2013商)字第0087号;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现状交付。

起拍价:50.29773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拍卖时间:自2018 111  10 时起至201811  2 10 时止(竞价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等于或大于起拍价有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定为20181025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五、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20181025日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有效后再到公拍网报名参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20181191600前向本法院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户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账号:43050168713709088888-001961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办理交割: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其他: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10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至公告发布之日无优先购买权人向本院主张权利。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欲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102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则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36-7359827

执行法官电话:18166260925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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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在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李晖名下的财产(第一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桥头社区锦绣江南小区3号楼2404号住宅用房(证号:常鼎房权证武陵镇字第27991号,建筑面积:144.43㎡)。土地证号:常鼎国用(2013商)字第0087号;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现状交付。

起拍价:50.29773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拍卖时间:自2018 111  10 时起至201811  2 10 时止(竞价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等于或大于起拍价有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定为20181025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五、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20181025日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有效后再到公拍网报名参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20181191600前向本法院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户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账号:43050168713709088888-001961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办理交割: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其他: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10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至公告发布之日无优先购买权人向本院主张权利。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欲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102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则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36-7359827

执行法官电话:18166260925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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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2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桥头社区锦绣江南小区3号楼2404号住宅用房”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申国武,竞买号:V1615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652977.3元(陆拾伍万贰仟玖佰柒拾柒元叁角),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11-2 10: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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