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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位于榆树市华昌区(隆泰花园小区7栋3单元201门)一套住宅用房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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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578948999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98000 保证金:10,000 元
评估价:14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榆树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冯法官 联系电话:13578948999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榆树市华昌区(隆泰花园小区73单元201门)一套住宅用房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111910时至2018112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位于榆树市华昌区(隆泰花园小区73单元201门),建筑面积为56.99,四至为:东至勤俭胡同、西至工农大街、南至西种榆路、北至华昌路。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位于楼幢总层数5层的2层;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

评估价: 140000元,保留价:98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榆树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榆树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1020日起至20181118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112716.3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榆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行,账号:22050140010009977777,开户联行号10524100007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长春)中兴【估-Ⅳ】字(2018)第033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3578948999(冯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0431-83672120(尤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榆树市繁荣大街与三盛路交汇

网址:http://www.ySfy.gov.cn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20181019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111910时至20181120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榆树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规定的期间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以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为准),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榆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行,账号:22050140010009977777),并持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费用自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31-83672120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20181019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处置类住宅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徐艳卿所有的位于榆树市隆泰花园小区73单元201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8)吉018282

房屋所有权证

      登记在张文春名下

土地使用权证

 

标的所有人

徐艳卿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土地用途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1  被榆树市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56.99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土地总面积

 

房产年龄

 9

装修情况

 室内简装,不带电梯

房屋户型

 一室一厅

房屋楼层

 2

房屋朝向

 南

周边配套

 

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瑕疵说明

 房产证登记在其他人名下,过户较困难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榆树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0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榆树市华昌区(隆泰花园小区7栋3单元201门)一套住宅用房”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张会,竞买号:E7821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榆树市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11-2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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