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642290.6元 | 保证金:100,000 元 | |
评估价:755,636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渠法官 | 联系电话:17603773997 |
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日10时至2018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 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被执行人邹建平所有的位于南阳市中州路官南村房产。为混合结构三层居民自建住宅用房及占用的土地,建成于1983年,后又经添建。证载建筑面积133.30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248.34平方米,坐北朝南。房屋所有权人为邹建平,《房屋所有权证(存根)》证号宛市房权证字第3030117号,设计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拍卖对象只能在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
起拍价:642290.6元,保证金: 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7日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16时前接受咨询(工作时间)。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2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原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原南阳银行营业部) ,账号: 5000413903000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 gpai.net。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宛和房估字(SF2018)306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7603773997 (渠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0377-61661878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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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日10时至2018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 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0元)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8年12月12日16 时前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原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原南阳银行营业部) ,账号: 500041390300010)),并在2018年12月12日16时前携带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7-61661878
法院咨询电话:17603773997 渠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南阳市中州路官南村一处住宅房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8)豫1303执恢369号 |
房屋产权证 | 宛市房权证字第3030117号 | |
标的所有人 | 邹建平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17.12.27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查封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证载建筑面积为133.30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248.34平方米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755636元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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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日至2018年12月3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南阳市中州路官南村一处村民自建房”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姚忠荣,竞买号:V8369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642290.6元(陆拾肆万贰仟贰佰玖拾元陆角),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12-3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