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5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731600元 | 保证金:70,000 元 | |
评估价:914,5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吴法官 | 联系电话:17705576259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3日9时起至2018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宿州市淮河西路与磬云路交叉口西南侧香林丽景湾10#楼0101室(房地权证宿字第201015959号),面积:118.91平方米,起拍价:73.16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日9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可联系工作人员集中看样(或自行亲自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宿州分行营业部,帐号:18420496757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内含拍卖特别提示)。
拍卖咨询电话:17705576259,联系人:吴法官;
监督电话:0557-3699917;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凤凰大道与宿州大道交叉口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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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3日9时起至2018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财产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第十条拍卖标的情况)。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12月3日9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本次拍卖标的情况:
(一) 标的详情
1、拍卖标的:位于宿州市淮河西路与磬云路交叉口西南侧香林丽景湾10#楼0101室(房地权证宿字第201015959号),面积:118.91平方米,起拍价:73.16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2、上述房屋无瑕疵。
3、法院对该标的物已经予以首查封;
4、提示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可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申请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并对过户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5、买受人应当自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状况,该标的全部瑕疵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该标的人民法院不负责清场。本次拍卖以委托时标的现状拍卖,涉及拍品品质和形式上的瑕疵,人民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举行网络拍卖会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对拍卖文件内容不清楚或对标的物有疑问的,应向人民法院咨询。该标的已知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它优先权人均具有优先购买权,且应于拍卖会当日参与观摩网络拍卖会。若未及时参与网络竞买或者未参与观摩者,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申请参加竞买者均视为对拍卖文件的内容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认可拍卖文件内容及标的物现状同意参与网络竞买。详情以安徽国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皖国华评(估)字第201806197-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主要表述需要竞买人注意、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信息。
十一、买受人应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开户行名称:中行宿州分行营业部,帐号:184204967574)。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上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拍须知,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咨询电话:17705576259,联系人:吴法官;
监督电话:0557-3699917
本院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口。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位于宿州市淮河西路与磬云路交叉口西南侧香林丽景湾10#楼0101室(房地权证宿字第201015959号),面积:118.91平方米,起拍价:73.16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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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宿州市淮河西路与磬云路交叉口西南侧香林丽景湾10#楼0101室”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张玉侠,竞买号:G5160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731600元(柒拾叁万壹仟陆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12-4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