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118583元 | 保证金:20,000 元 | |
评估价:118,583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北安农垦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赵校书 | 联系电话:13304564897/0456-6401236 |
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
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将于2019年1月8日10时至2019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农场龙泽嘉园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起拍价:118583.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要在竞买前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购房政策并具备办理过户手续条件,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8年12月20日到12月25日期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办案法官联系,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在保留价的基础上采取增价拍卖方式。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此次拍卖仅为房产所有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及标的瑕疵的认可。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基金费、出让金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财务结算中心
账号:0882800104000875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安市支行
开户行号:10327828280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456-6401228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456-6401236 13304564897赵校书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北安市平安行街31号
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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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12月25日14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1月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财务结算中心),并在2019年1月9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3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拍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0456-64012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456-6401236
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农场龙泽嘉园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面积67.3平方米,砖混结构,南北朝向,简单装修。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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