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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6号院(白领家园)2号楼1层1-102室住宅
提醒 已结束 暂缓

起拍价:711171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325612108/0991-2630886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7111710 保证金:1,400,000 元
评估价:7,901,9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325612108/0991-2630886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执行伊犁德义鑫商贸有限公司、伊犁新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明山借款纠纷一案(2018710144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刘明山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6号院(白领家园)2号楼11-102室住宅(详见评估报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6号院(白领家园)2号楼11-102室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京房权证朝私06字第169931号),建筑面积137.24平方米。

评估价:7901900元;

起拍价:7111710元;

保证金:1400000元;

增价幅度:5000(以及其整倍数)

竞买时间:20193 4 12时至20193 512时止(延时除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司辅网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司辅网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由相应人员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 3 1917前缴纳,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详细请咨询拍辅机构。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新疆司辅网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46001512010002104,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行号:30688101685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gpai.net/sf/help.do?Action=bank。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4001887027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司辅网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新疆司辅网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80994277013325612108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区滨河中路新疆大公馆E座三单元12

详细信息可在(“公拍网(www.gpai.com)”、法院执行网)上查询。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2019 1 31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将20193 4 12时至20193512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6号院(白领家园)2号楼11-102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京房权证朝私06字第169931号),建筑面积137.24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一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拍卖成交后公拍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进行公示。未经提前确认的委托,系统将认定为竞买活动参与人的个人行为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两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银联在线方式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www.gpai.net/sf/help.do?Action=n-process3)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 3 1917时前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新疆司辅网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并在缴纳余款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新疆司辅网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46001512010002104,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行号:30688101685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由相应人员承担;在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需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4001887027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司辅网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新疆司辅网拍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80994277013325612108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区滨河中路新疆大公馆E座三单元12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20191 31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18)710144

拍品名称

1.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6号院(白领家园)2号楼11-102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京房权证朝私06字第169931号)。

权证情况

2.(2018)710144号执行裁定书;

3.房屋所有权证号:京房权证朝私06字第169931号;

 

拍品所有人

房屋所有权人:刘明山;

被执行人:刘明山;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不详,请竞买人自行核查

钥匙

不详

户口

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查封;

2、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 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权属状况: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6号院(白领家园)2号楼11-102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京房权证朝私06字第169931号;建筑面积137.24平方米。

设计用途:住宅;房屋结构:框架;总层数:13层;

2、标的四至:东至:高碑店北路;南至:华润饭店;西至:康乐园住宅小区;北至:高碑店乡镇政府。

3、交通状况:468路、553路、112路、115路、635路、95路、地铁1号线等,交通便利。

4、特殊说明:

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情况,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2)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该房产欠费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成交后,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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