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2000 |
起拍价:756280元 | 保证金:75,700 元 | |
评估价:1,080,4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来拍客服,网拍办公室 | 联系电话:400-0001219/028-61586939 |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竞买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3月25日10时至2019年03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9号2栋1单元23层2302号,业务件号:权0165931。
起拍价:75.628万元;保证金:7.57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1.标的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房屋所欠的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独自承担。(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标的物所欠物业管理费共计6546.90元。
二、拍卖时间:2019年03月25日10时至2019年03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2019年3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组织安排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尾款在2019年04月0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青白江支行,账号:95588544020060480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提起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3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8-61586939
法院监督电话:028-61586953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9号执行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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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竞买须知
一、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3月25日10时至2019年03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
二、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9号2栋1单元23层2302号,业务件号:权0165931。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标的为股权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04月0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青白江支行,账号:9558854402006048014),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9号执行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日起15后自行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04月0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提起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8-61586939
法院监督电话:028-61586953
标的物详情咨询拨打公告及须知下方的咨询电话,贷款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通过看样电话和添加QQ:4000001219与四川中环来拍科技有限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亦可登录来拍官网http://www.laipaiya.com或关注“中环来拍4000001219”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成都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0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9号2栋1单元23层2302号 | |
权利来源 | 执行裁定 | |
业务件号 | 权0165931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品现状
| 规划用途 | 住宅 |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138.55㎡ | |
钥 匙 | 无 | |
建成年代 | 2012年 | |
租赁情况 | 不详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有抵押(抵0058229)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介绍 | ||
1. 拍卖对象: 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9号2栋1单元23层2302号(建筑面积138.55平方米)。拍卖对象所占宗地红线外达到“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气、通讯、通路),宗地红线内达到“六通一平”( 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气、通讯、通路、场地平整)。总楼层为24层的高层建筑,标的物位于23楼,拍卖对象入户钢质防盗门,塑钢窗,现房屋存在室内物品(不属于评估范围),拍卖对象临街,绿化一般,小区品质一般。区域内有车流量较大,有一定的噪音和粉尘污染。以上信息摘自《中砝房估字[2018]第199号》评估报告。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3.房屋所有权证号:权0165931。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调查表部分信息以《中砝房估字[2018]第199号》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5.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4000001219”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及客服QQ号:400 000 1219。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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