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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被执行人刘伟持有的证券代码为:300071股票3000万股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起拍价:10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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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717399925/63010361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00
起拍价:108000000 保证金:10,800,000 元
市场价:108,00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技术产权拍卖有限公司(陆女士) 联系电话:17717399925/63010361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4810时至2019411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刘伟(股东代码:0140921487)持有的证券代码为:300071股票3000万股。

评估价:未进行评估

起拍价:10800万元(3.6/股);保证金:108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4810时至411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52416: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一、拍卖标的此次以公开市场信息作为参考,得出最终结果。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4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1945日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技术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4183010

咨询电话:021-63010361  17717399925  陆女士 (辅助机构)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227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8日10时至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并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入股条件。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自身不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由)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刘伟(股东代码:0140921487)持有的证券代码为:300071股票3000万股

四、特别告知

1、竞买人应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参与竞拍。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拍卖标的此次评估选择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得出最终结果。

 6、因评估人员无法至华谊嘉信进行现场评估工作,本次评估中所取得的相关资料由公开网站查询取得,不承担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2019年45日前向上海技术产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上海技术产权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19年4月5日前通过上海技术产权拍卖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行权方式如下:

优先购买权人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调查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19年5月24日16:00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责令其补交。

十一、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二、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三、拍卖标的此次评估选择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得出最终结果。

因评估人员无法至华谊嘉信进行现场评估工作,本次评估中所取得的相关资料由公开网站查询取得,不承担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技术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010361    17717399925 陆女士(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418号3010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8)沪02712

拍品名称

被执行人刘伟(股东代码:0140921487)持有的证券代码为:300071股票3000万股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刘某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 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 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 被执行人刘伟(股东代码0140921487)持有的证券代码为300071股票3000

2、 企业名称: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6729180U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号竞园文化艺术产业区39B

法定代表人:姚晓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85亿

经营范围: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电子出版物制作;营销策划;摄影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培训;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艺演出票务代理、体育赛事票务代理、展览会票务代理、博览会票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咨询;市场调查;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工艺品、计算机软件;电脑动画设计、工艺美术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出版物零售、电子出版物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3.1.23

证权简称:华谊嘉信

证券代码:300071

财务年报(截止2018三季报):

资产总额:33亿;总负债:23.63亿;净资产:9.28亿;2018年营业收入:23.10亿元;营业利润:5244.47元;净利润:4325.79

3、特别说明:

1)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拍卖标的此次评估选择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得出最终结果。

6)因评估人员无法至华谊嘉信进行现场评估工作,本次评估中所取得的相关资料由公开网站查询取得,不承担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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