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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长春市绿园区振兴路429-4栋房屋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32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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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431-88559157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
起拍价:321860 保证金:62,000 元
评估价:459,8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431-88559157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41310时起至201941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绿园区振兴路429-4栋,建筑面积75.15平方米住宅用房,总层数7层,所在层数7层,混合结构,入户防盗门。塑钢窗,地板地面,局部地砖,内墙及顶棚刮大白,简单装修,建成年份1996年。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务必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上述人员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 系统将锁定竞买人 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第二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长春北亚泰大街支行,账号:220501314900090008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 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201937-2019311日为送达期间,期间届满视为送达。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431-88559157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201937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 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法定事由致使本次拍卖撤销的,法院不承担相应责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第二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长春北亚泰大街支行,账号:22050131490009000888,并在拍卖成交后第二日起14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九台北路186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90个工作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因特殊情况致使办理交付手续暂缓、中止的,不计入交付期限内若房屋有人居住,依照法律规定需给居住人提供六个月的合理腾迁期,六个月期满,竞买人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悔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431-88559157

     监督电话:0431-88559031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标的名称

房屋

处置依据

司法裁定

标的物权证情况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75.15平方米

标的物所有人

 孙志亮

标的物现状

使用性质:住宅

钥匙:无

所在地:长春市

权利限制情况

有抵押,其他情况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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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1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长春市绿园区振兴路429-4栋房屋”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徐睿峰,竞买号:Q5436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21860元(叁拾贰万壹仟捌佰陆拾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4-14 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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