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0 |
起拍价:1900000元 | 保证金:190,000 元 | |
评估价:2,701,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金先生) | 联系电话:17301760790/021-62989807/021-62988144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5日10时至2019年5月8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830弄10号204室房产(权证号:闵2003022406;建筑面积:51.40平方米;新工房2),核准日期:2003年4月17日,竣工日期:1989年,总层数:6。土地宗地号:闵行区虹桥镇803街坊8丘(10-204);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征用;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5608.00平方米。
评估价:270.1万元。
起拍价:190万元;保证金:19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9年5月5日10时至5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5月18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4月2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9年4月25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2988144 62989807 17301760790 金先生 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72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64120000-8533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6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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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07闵执字第4727号)
拍卖标的物 |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830弄10号204室,建筑面积:51.40平方米。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权利人:徐某某 | |
拍品情况 | 标的实际状况(使用、占用、租赁情况) | 2019.01.28查询时有人占用 |
户口情况 | 2019.01.25查询时有户口 | |
钥匙情况 | 无钥匙 | |
权利限制及其他瑕疵情况 | 1、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期限:2018-5-17至2021-5-17) 2、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期限:2018-12-10至2021-12-10) 3、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债权数额:16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期限从2003-4-3至2023-4-2) 4、抵押权人:宋某(债权数额:182300元;债务履行期限:期限从2006-11-1至2007-4-30)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830弄10号204室,建筑面积:51.40平方米;房产权证号:闵2003022406;核准日期:2003年4月17日;房屋类型:新工房2;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总层数:6层;竣工日期:1989年;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闵行区虹桥镇803街坊8丘(10-204);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征用;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5608.00平方米。
3、四至情况: 标的东至虹梅路,南至吴中路,西至吴中路870弄,北至上海新航社区服务总社,地处于中外环间,位于“吴中路830弄”小区内。
4、周围环境: 标的所在区域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周边住宅聚集度较好;小区周边购物有华联超市、家得利超市、联华超市等;学校有上海市上虹中学、闵行区虹桥镇沪川幼儿园、上海日本人学校(虹桥校区)等;医院有上海虹桥医院、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银行有上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
5、交通状况: 标的周边公交有69路、87路、149路、548路、721路、757路、776路、804路、809路、931路等公交线路,直线距离轨道交通9号线漕河泾开发区站约1.1公里,交通便捷度较好。
6、特别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标的内的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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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830弄10号204室”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夏德昌,竞买号:S3673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720000元(贰佰柒拾贰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5-8 10: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