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926.24 |
起拍价:92624元 | 保证金:18,000 元 | |
评估价:132,32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岳法官 | 联系电话:022-29996173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关于CFW-60/0.6液化天然气储罐一个及罐内液化天然气、液化气加气设备一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16日10时至2019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CFW-60/0.6液化天然气储罐一个及罐内液化天然气、液化气加气设备一台。
起拍价:92624元,保证金:18000元,增价幅度:926.24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物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
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不组织看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加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可能欠缴的物业、水、电、气、供暖费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地方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5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5月24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宝坻中心支行,账号:90523010100100007276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公拍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公拍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公拍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缴纳保证金。公拍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如竞买人报名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22-29996173,咨询人:岳法官。
监督电话:022-82613110,宝坻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宝坻法院执行局。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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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5月16日10时至2019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gpai.net/机构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对CFW-60/0.6液化天然气储罐一台及罐内液化天然气、液化气加气设备一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
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公拍网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18000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公拍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公拍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公拍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缴纳保证金。公拍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法院不保证所有拍卖标的物是否有质量瑕疵,不承担所有拍品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液化气加气设备一台存放于天津市宝坻区宝白公路与林大路交口东北处200米、液化天然气罐一个及罐内液化天然气存放于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马山子镇北海组织开发区滨州市辉大蛋白饲料有限公司院内,本院不组织看样。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5月24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宝坻中心支行,账号:9052301010010000727636),并在2019年5月31日10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宝坻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于签订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宝坻法院执行局)领取民事裁定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成交总价款后,需等待法院通知后方能办理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在交接标的物的过程中,起吊、拆卸、出库、搬运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与保管方解决,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买受人在提货施工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及房屋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如需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在法院规定的提货期内如买受人逾期未提(未提清)拍卖标的物,即表明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及剩余未提清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法院另行处理。因逾期提货而产生的仓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造成其他相关当事人等损失的,将追究买受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22-29996173,咨询人:岳法官。
监督电话:022-82613110,宝坻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宝坻法院执行局。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CFW-60/0.6液化天然气储罐一个及罐内液化天然气、液化气加气设备一台 | |
拍卖依据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8)津0115执1683号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19年2月14日 | |
拍品介绍 | (一)标的介绍 拍卖标的物为CFW-60/0.6液化天然气储罐一个及罐内液化天然气、液化气加气设备(已损坏)一台。液化气加气设备存放于天津市宝坻区宝白公路与林大路交口东北处200米、液化天然气罐、罐内液化天然气存放于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马山子镇北海组织开发区滨州市辉大蛋白饲料有限公司院内。 (二)特别提醒 1、按现状拍卖; 2、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为准,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3、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未进行现场测试,无法保证能否正常使用,如出现质量、瑕疵、缺陷、损坏等问题,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实物以交接时为准; 4、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保管费、仓储费、拆卸费、运输费等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庆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核实并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规定处理; 5、买受人应详细了解标的现状,询价意见书与实际现状有误差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因误差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询价意见书仅作参考,询价意见书与实际现状有误差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因误差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本院出具裁定书后方可接收标的物。提货时不得破坏拍卖清单以外的一切物品和不动产,如拆卸时必须破坏的需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并承担相关责任; 8、标的物需买受人自行前去提取,交付过程中拆装、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132320元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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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7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CFW-60/0.6液化天然气储罐一个及罐内液化天然气、液化气加气设备一台”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王子宇,竞买号:E4939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92624元(玖万贰仟陆佰贰拾肆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5-17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