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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莱芜市东方彩印有限公司名下7台印刷设备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起拍价:950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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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999161853/0991-2323216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起拍价:9507200 保证金:1,900,000 元
评估价:11,884,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热女士(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99161853/0991-2323216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6月2日上午11时至2019年63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https://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莱芜市东方彩印有限公司名下7台印刷设备{小森八色机(丽色龙40SP)、小森6+1印刷机一台(L640LX)、马天尼胶订联动线(1570)、海德堡四色机一台(CD74)、海德堡八色机一台(SM102)、三菱全张四色机一台(4F3220)、胶钉联动机一台(LJB450/10A}

评估价:11884OO0元,起拍价:9507200元,保证金:19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新疆正中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新中天誉华【2018】评报字第0056号出具的评估报告,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无法提供该机器设备的任何相关证书及其他资料。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并看清现状。拍卖人不保证本次拍卖的机器设备能否正常使用,不保证该设备附件、包装等齐全。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质、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拍卖人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拆解、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以及产生的其他一切隐性瑕疵、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热女士(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2323216 13999161853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260号建银大厦2101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正中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新疆正中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3027222   18899180031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1801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6月2日上午11时至2019年6月3日上午11止(延时除外) 在公拍网”(https://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无开拍前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莱芜市东方彩印有限公司名下7台印刷设备{小森八色机(丽色龙40SP)、小森6+1印刷机一台(L640LX)、马天尼胶订联动线(1570)、海德堡四色机一台(CD74)、海德堡八色机一台(SM102)、三菱全张四色机一台(4F3220)、胶钉联动机一台(LJB450/10A}

五、本次拍卖标的: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新中天誉华【2018】评报字第0056号出具的评估报告,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无法提供该机器设备的任何相关证书及其他资料。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并看清现状。拍卖人不保证本次拍卖的机器设备能否正常使用,不保证该设备附件、包装等齐全。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质、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拍卖人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拆解、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以及产生的其他一切隐性瑕疵、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质量不保,数量、质量等均以现状为准。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均无法提供该标的的任何相关证书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件、附件、技术资料、证书等缺失),所竞得的标的物的数量、品质等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移交。移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物的看管工作和风险即由买受人负责,与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买受人提货时可能存在部分拍品发生短少、缺损等情况,与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如出现上述情况,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退款或延期提货的理由,拍卖结果不能改变,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买受人须服从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和标的物存放地单位对提货的安排和指挥,自行与标的存放地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进入提货现场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须服从拍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拍卖标的存放地的出入制度和作息时间。标的存放地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自行解决各类所需工具,拍卖标的物的起重、包装、拆运等及人工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持证上岗,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拆运时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持特种设备拆装资质证书上岗操作,并需购买相关安全保险。禁止买受人在厂区内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提货拆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一旦发生火灾或工伤等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施工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包括屋顶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七、有意竟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即为竞买人。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金额较大,请自行了解银行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买成功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渠道如数退还;竞买成功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万银支行账号:0000020030110017902936银行:31388100022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本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三、标的管理方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须服从法院及设备管理方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标的管理方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4648449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热女士(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232321613999161853 

辅助机构地址:乌市天山区中山路260号建银大厦2101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正中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新疆正中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3027222   18899180031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1801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16】新01022518号)

拍品名称

莱芜市东方彩印有限公司名下7台印刷设备{小森八色机(丽色龙40SP)、小森6+1印刷机一台(L640LX)、马天尼胶订联动线(1570)、海德堡四色机一台(CD74)、海德堡八色机一台(SM102)、三菱全张四色机一台(4F3220)、胶钉联动机一台(LJB450/10A}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莱芜市东方彩印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拍品状态

停用

存放地址

莱芜市东方彩印有限公司设备间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件(2016)新01022518号。

2、拍品目前放置设备间内,暂停使用,状况一般。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    拍卖标的权属及现状:

莱芜市东方彩印有限公司名下7台印刷设备:小森八色机(丽色龙40SP)、小森6+1印刷机一台(L640LX)、马天尼胶订联动线(1570)、海德堡四色机一台(CD74)、海德堡八色机一台(SM102)、三菱全张四色机一台(4F3220)、胶钉联动机一台(LJB450/10A

2、特殊说明:

1)竞买人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标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评估报告》等与本标的相关的资料。(2)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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