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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成都市青白江区文汇路28号1栋1单元9层902号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62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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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400-0001219/61586939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
起拍价:627398 保证金:63,000 元
市场价:89,628,224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来拍客服,网拍办公室 联系电话:400-0001219/61586939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竞买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092310时至2019092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拍网(http://www.gpai.net/sf/)对(2019)川01131025号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成都市青白江区文汇路2811单元9902号,权0150201,建筑面积:130.39㎡。

网询价:89.628224;起拍价:62.7398万元;保证金:6.3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1.标的所涉及房屋所欠的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独自承担。2.此标的未腾空有人内居住(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为股权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详情咨询拨打公告及须知下方的咨询电话,贷款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通过看样电话和添加QQ:400-000-1219与四川中环来拍科技有限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亦可登录来拍官网http://www.laipaiya.com或关注“中环来拍4000001219”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税费由买受人垫付,然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应退还由卖方负担的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091616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191001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青白江支行,账号:955885440200601283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28-61586939

法院监督电话:028-61586953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9号执行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092310时至2019092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成都市青白江区文汇路2811单元9902号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公拍网(http://www.gpai.net/sf/)进行公开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拍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标的为股权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托人的身份在公拍网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20190916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0916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动延迟5分钟。

十、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保证金6.3万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7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及现场清场,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1001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青白江支行,账号:9558854402006012838),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9号执行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日起15后自行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费用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税费由买受人垫付,然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应退还由卖方负担的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十七、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八、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8-61586939

法院监督电话:028-61586953

标的物详情咨询拨打公告及须知下方的咨询电话,贷款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通过看样电话和添加QQ:4000001219与四川中环来拍科技有限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亦可登录来拍官网http://www.laipaiya.com或关注“中环来拍4000001219”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调查表

Chanbie

拍品名称

成都市青白江区文汇路2811单元9902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

业务件号

0150201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规划用途

住宅

建筑结构

框剪

共有方式

按份共有

产源

购买商品房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130.39

 

建成年代

2013

租赁情况

不详(请自行了解)

权利限制情况

有抵押(抵0045712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 拍卖对象:

成都市青白江区文汇路2811单元9902号(建筑面积130.39平方米)。此标的简装且内有人居住,户型为三室两厅双卫。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税费由买受人垫付,然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应退还由卖方负担的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3.房屋所有权证号:权0150201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4000001219”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及客服QQ号:400 000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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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成都市青白江区文汇路28号1栋1单元9层902号”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王莉梅,竞买号:S4616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627398元(陆拾贰万柒仟叁佰玖拾捌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9-2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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