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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平罗县城团结西路延伸段北侧星海花园北园小区34-2-1101号住宅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55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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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795289107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460004 保证金:50,000 元
评估价:575,005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平罗县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何法官 联系电话:17795289107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公告

平罗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101010时至2019101110(延时的除外)公拍网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平罗县团结西路延伸段北侧星海花园北园34-2-1101

平罗县团结西路延伸段北侧星海花园北园34-2-1101号评估价格

产权人

产权证号

设计用途

结构

建造年代(年)

杜俊杰

安静

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2013-43141

住宅

钢混

不祥

总层数(

所在层(

建筑面积(m2

单价/m2

总价(元)

12

11-12

187.42

3068

575005

 

 

特别提示:

1. 该标的物取暖费、物业费等不祥,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575005,起拍价:460004,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 1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竞买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竞买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现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不负责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交易时所涉的相关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9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罗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平罗北街支行 ;账号:29226001040000313 )。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公拍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952-609357017795289107

平罗县人民法院地址:平罗县团结西路96

 

 

 

                                                                                                                   平罗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平罗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101010时至2019101110(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竞买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9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物情况调查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罗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平罗北街支行 ;账号:29226001040000313 )。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竞买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交易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及所欠的水、电、物业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买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因报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  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平罗县人民法院地址:平罗县团结西路96

 

1、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平罗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品名称

 位于平罗县城团结西路延伸段北侧星海花园北园小区34-2-1101号住宅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房权证平字第2013-43141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杜俊杰、安静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住宅、出让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为187.42平方米

结构

框架结构

租赁情况

自住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抵押,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卖对象: 平罗县城团结西路延伸段北侧星海花园北园小区34-2-1101号住宅

四至为:东至西苑街,南至团结西路,西至萧公大街,北至玉皇阁大道。该房屋为框架结构,设计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房屋总层数12层,位于11-12层,单元内配有一部电梯,一梯两户,建筑面积187.42平方米,建造年代为2010年,南北朝向。该标的物入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室内套装木门,包窗套,11层户型布局为二室二厅一卫一衣帽间,12层户型布局为二室一卫一阳光房一露台,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内墙面贴壁纸,顶棚石膏板造型吊顶;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地瓷砖,墙面贴面砖,集成吊顶,厨房整体橱柜。估价对象配套设施较完善,室内给排水、供电、供暖、通气、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房屋维护状况较好。

该标的物所在区域内路网密度,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纵横交错,供水、供电、排水、通讯、光纤电视等基础设施管网齐全。宗地内现已达到七通一平(既通路、通暖、通讯、供电、通气、给排水及场地平整)。区域内有平罗县回民中学、金湖国际大饭店、祥云都市花园、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平罗玉皇阁、金顺花园等,区域内各类基本生活设施完备,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市政基础设施较完善。区域内无固定污染源,无明显噪声及粉尘污染,城市规划该区域主要以住宅为主,有地上停车位等,绿化率较好,自然环境较好,物业管理较好。

委托方未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平罗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记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0350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9年05月01日。

 

特别提示:1.具体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限购情况:不限购。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109584479(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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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平罗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1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平罗县城团结西路延伸段北侧星海花园北园小区34-2-1101号住宅”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莫玉霞,竞买号:U3127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55004元(伍拾伍万伍仟零肆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平罗县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10-11 1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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