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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分众传媒134400000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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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电话 13166331119/021-65050850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00
起拍价:713664000 保证金:71,370,000 元
市场价:713,664,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晟安拍卖有限公司(周小姐) 联系电话:13166331119/021-6505085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102410时至20191027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4400000股股票(股票简称:分众传媒,股票代码:002027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上市公司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二、拍卖价格信息:

起拍价:71366.4万元(5.31元/股),保证金:7137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倍数。

注意事项:以20199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股数为起拍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并且受托人报名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节假日除外)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此次拍卖活动结束前,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102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开始前三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上述第13项规定中提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九、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方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过户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行政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辅助机构、拍卖法院无涉。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注意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卖标的物页面)交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方)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方应于2019111516时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十五、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晟安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相关事宜咨询电话:13166331119 (周小姐)

举报监督电话:021-56700000-62111

其他涉及公拍网技术问题,请向公拍网客服咨询,电话:400-820-3720

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此次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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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102410时至20191027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 拍卖标的情况: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4400000股股票(股票简称:分众传媒,股票代码:002027

 

注意事项:以201991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股数为起拍价。

 

四、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六、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买受方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列入本拍卖标的物拍卖黑名单,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方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拍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拍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方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方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辅助机构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19102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方应于20191115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十四、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912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9沪02执395号)

拍卖标的物

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4400000股股票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权利限制及其他瑕疵情况

1、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4400000股股票。(股票简称:分众传媒,股票代码:002027)

2、企业名称: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ocus Medi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凤凰三路8号2号楼2130室

注册资本:1223156.69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日期:2004年8月04日

股票简称:分众传媒

股票代码:002027

法定代表人:江南春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

3、特别说明:

(1)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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