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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上海市普陀区真金路577弄15号401室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75800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611690160/021-63553035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
变卖起始价:7580000 变卖预缴款:7,580,000 元 保证金: 760000元
评估价:9,67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徐先生) 联系电话:13611690160/021-63553035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1910时至2020年1月18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上海市普陀区真金路57715401室(建筑面积:161.79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地产权证号:普2004055024;所有权来源:买卖;权证核准日期:2004-12-24。土地宗地号:普陀区长征镇469街坊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评估价:967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758万元;保证金:7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19年11月1910时至2020年1月18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758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交纳的758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纳的758万元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最低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买时,竞买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变卖成交款扣减758万元)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若因买受人未与辅助机构联系将变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逾期支付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月13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19年11月13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变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辅助机构: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611690160021-63553035  徐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方浜中路265号三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22273347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9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1910时至2020年1月18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上海市普陀区真金路57715401室(建筑面积:161.79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地产权证号:普2004055024)。

四、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变卖标的目前有使用、占用,房屋交接手续等候法院通知。

2)变卖标的存有违法建筑登记备案【登记证明号:沪(2018)普字不动产证明第07009339号】,买受人须至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万里街道中队申报并拆除违法建筑、经认定撤销违法建筑登记备案后,方可进行变卖标的的不动产审税、缴税、过户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

3)截止2018124日查询管辖地上海市普陀区万里派出所,变卖标的有3个户籍,变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变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变卖范围内。

五、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变卖成交价扣减758万元)应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19年11月13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24小时竞价程序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本次变卖公告、须知指定期限足额交纳变卖成交余款的,法院从其所交纳变卖款758万元中扣留本次变卖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76万元,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因买受人未按期足额交纳变卖成交余款导致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额变卖成交款项后,需等待涤除抵押手续和办理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应缴和欠缴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竞买人应事先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各项税费的金额和缴纳方式。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须知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2227334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辅助机构: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611690160021-63553035徐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方浜中路265号三楼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9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2018)沪01072598号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真金路57715401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董某某1、冯某某、董某某2

拍品现状

房屋情况

有使用、占用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宝山支行(债权数额:93万元)

3、抵押权人:上海汇金资润典当有限公司(债权数额:700万元)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变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普陀区真金路57715401室;(房地产权证号:普2004055024);建筑面积:161.79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地产权证核准日期:20041224日;竣工日期:2004年;总层数:5;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

2、土地权属状况:

上海市普陀区真金路57715401室的土地宗号:普陀区长征镇469街坊3丘;使用期限:2003-3-162073-3-15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3、小区四至情况:

拍卖标的所在小区名称“大华颐和华城”四至:东至真金路、南至河道、西至真北路、北至武威东路,位于中环内。

4、周边情况:

周边住宅小区林立,主要有:金鑫花园、大华梦公园之枫庭丽苑、水岸蓝桥、凯旋花园、万里城小区、大华愉景华庭2期等,住宅聚集度较好,周边公共配套及商业配套设施齐全,主要有:大华行知公园、上大附中实验学校、上海市大华中学、晋元高级中学、澳洲广场、大华虎城、巴黎春天、圆方时代广场、家乐福、上海西站及真华路、新村路等的沿街商业店铺、银行网点、超市等。

邻近的交通干道有:新村路、真华路、中环路等,途经的公交线路有:78路、159路、510路、762路、830路等,距离轨道交通七号线大华三路站约2公里,距离轨道交通十一号线李子园站约2公里,出行较便捷。

5、物业管理费每月物业管理费标准:153.71元,从20147月开始拖欠(仅供参考)。

6、特殊说明:

1)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各类税、费及若有的滞纳金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有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变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变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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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月1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海市普陀区真金路577弄15号401室”进行网络变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杨雪殊,竞买号:E1704以最高应价竞得本变卖标的,变卖成交价为:人民币7580000元(柒佰伍拾捌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变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变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变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1-14 16: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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