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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4幢7-4号房屋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27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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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983912080/400-1609881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二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
起拍价:276752 保证金:20,000 元
评估价:494,2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83912080/400-1609881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公告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

特此公示。

 

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47-4号房屋

网络拍卖公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9 10121000时起至20191013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公拍网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47-4号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58.42㎡,套内面积:40.99㎡《重庆市房地产权证》证号为:105房地证2014字第22681号,办公用房、出让。

评估价:49.42万元 二拍价:27.6752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物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完成报名,方可参与竞买。拍卖竞价前网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有出租(租期为2015.3.15--2020.3.14)。标的物与7-17-37-5、至7-7号打通在一并使用。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按现状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注意交付风险。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2019.5--2019.7)欠物管、水、电以及公摊约:1200元。该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有其他欠费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查阅)。本公司在勘察标的时已进入该房屋内部,内部情况详见相应照片。实际情况以评估报告为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产权证资料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5、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账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委托法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6、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委托法院确认。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天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确认。

8、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拍卖。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公拍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 10 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大渡口支行建设分理处;户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账号:50001103800059555555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gpai.net

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609881  13983912080

委托法院咨询电话:023-68567107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8833301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2019 926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10121000时起至2019 1013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47-4号房屋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公拍网进行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拍卖人按照拍卖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在此声明:“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该竞买人完全了解即认可该标的的相关情况(包括其瑕疵),拍卖人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按照本须知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竞买资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竞买人应亲自参与竞买,如因故不能参与,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法院确认,代理人方能参与竞买。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天前经本院确认。

第五条  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六条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第七条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在竞价会结束前登录《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身份验证等相关手续后参与竞价。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上述手续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本场拍卖采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本次竞价会自2019 10121000时起至2019 1013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当后有更高的价格出现时,报价自然失效。互联网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会已结束”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第九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 10  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大渡口支行建设分理处;户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账号:50001103800059555555

第十条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向买受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其权属,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若不及时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其相应风险。

    第十一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依法应由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的相关税(费),由法院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应纳税(费)金额为依据,从财产处置款中予以支付。买受人缴纳印花税、契税等依法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第十四条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五条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gpai.net

第十六条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第十八条  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有出租(租期为2015.3.15--2020.3.14)。标的物与7-17-37-5、至7-7号打通在一并使用。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买受人应注意交付风险。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2019.5--2019.7)欠物管、水、电以及公摊约:1200元。该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有其他欠费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查阅)。本公司在勘察标的时已进入该房屋内部,内部情况详见相应照片。实际情况以评估报告为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产权证资料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5、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账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6、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委托法院确认。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天前经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确认。

8、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拍卖。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条  拍卖中如有不妥,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2019 926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司法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47-4号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产权证号:证号为:105房地证2014字第22681

拍品所有人

薛辉(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用途、性质

办公用房、出让

使用、租赁情况

已出租

钥匙

 

其他配套情况

楼宇,估价对象室内均配有水、电、气、讯及相关设备

能否看房

 

权利限制情况

法院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委托告知书、移交登记表、执行裁定书

瑕疵情况

法院查封、有抵押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47-4号房屋

2、权证编号:证号为:105房地证2014字第22681

3、该标的约建成于2013年,其中地上28层,地下3层,大楼有4部电梯,每层14个铺面,标的物位于第7层,本公司在勘察标的时已进入该房屋内部,内部情况详见相应照片。实际情况以评估报告为准。

4、特别提示:标的物(2019.5--2019.7)欠物管、水、电以及公摊约:1200元。该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有其他欠费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查阅)成交后所欠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周边环境:距轨道交通2号线大雁站约3.6公里,距渝高香洲公交站约200米,附近有109,268,400等公交线路,有朵力尚美国际,千叶中央街区,渝高香洲等住宅小区,渝高中学,大地幼儿园,二郎医院,家乐福超市,重庆三峡银行,招商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商业繁华度较好。

6、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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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3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4幢7-4号房屋”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张吉武,竞买号:D3211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77752元(贰拾柒万柒仟柒佰伍拾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9-10-13 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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