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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张荣生与案外人共有的址在南安市官桥镇祥福豪庭商住小区2号楼11层1107室住宅
提醒 已结束 撤拍

起拍价:32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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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8959865426/0595-86386422/0595-86390122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
起拍价:325950 保证金:32,000 元
评估价:407,439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南安市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陈法官 联系电话:18959865426/0595-86386422/0595-86390122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020710时至20200208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张荣生与案外人共有的址在南安市官桥镇祥福豪庭商住小区2号楼111107室住宅

(一)拍卖标的物基本状况

1.财产范围: 拍卖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名称: 曾秀挑、张荣生祥福豪庭商住小区2号楼111107室住宅。

3.坐落: 拍卖标的物坐落于南安市官桥镇祥福豪庭商住小区2号楼111107室。

4.规模: 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为53.26

5.用途: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

6.权属: 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南房权证官桥镇字第3420140284-1],房屋所有权人为张荣生,共有情况曾秀挑;《房屋所有权证》[南房权证官桥镇字第3420140284-2],房屋所有权人为曾秀挑,共有情况张荣生。

()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1.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2.设施设备: 电梯,水电、消防等设施齐全

3. 装饰装修: 建筑物外墙面贴瓷砖,室内为普通装修(客厅:地面铺玻化砖,墙面及天棚水泥漆粉刷,防盗门,铝合金窗。卧室:地面铺玻化砖,墙面及天棚水泥漆粉刷,铝合金窗。厨房:地面铺防滑砖,墙面贴瓷砖,天棚扣板吊顶。卫生间:地面铺防滑砖,墙面贴瓷砖,天棚扣板吊顶,铝合金窗。)。

4. 建成时间及新旧程度: 约建成于2011年,成新率约八成

5.户型:一房一卫一厨一阳台

6. 朝向:朝南向。

7. 楼层:总层数18层,拍卖标的物位于第11层。

8.配置电梯:两梯四户。

 ()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1. 四至: 北至道路,南至道路,西至共建路,东至兴华街。

2.形状:形状较规则

3. 开发程度: 红线外达到“五通”,红线内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4. 使用权类型:出让

5.用途:住宅。

 

起拍价:325950元,保证金:32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特别说明:

本次起拍价以评估价为基准,本拍卖标的评估价已扣除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应由买受人支付的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费用,扣除的金额仅用于本次评估,准确数据应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参与司法拍卖。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开拍三日前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02031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0106日起至20200206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看样时间定于20200204日上午09:00-11:00,看样需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登记,统一安排前往南安市官桥镇祥福豪庭商住小区2号楼111107看样,联系电话:0595-8638642218959865426(陈法官)

    六、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2000。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32000,淘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九、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瑕疵不作保证。

十、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凡报名参与竞买的,即视为竞买人已向税务部门等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需缴纳的税费并同意负担。

十一、特别提醒: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及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时间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若拍卖标的物因存在瑕疵或受相关规定及实物现状等影响而未能或延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及二次过户造成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费用增加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负,拍卖人不作产权转移登记的任何承诺。

十二、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占用等其他方面的纠纷;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2020021417时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1408 0140 2902 2043 781),并在2020022115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如拍卖标的物未能移交给竞买人或有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的评估报告摘自:泉闽房估字[2019]1175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95-8638642218959865426(陈法官)

拍辅组电话:0595-86390122

    监督电话:0595-86382679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20200106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拍卖须知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2020020710时至20200208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参与司法拍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02031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2000。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32000,淘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2020021417时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1408 0140 2902 2043 781),并在2020022115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5-8638267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5-8638642218959865426(陈法官)

拍辅组电话:0595-86390122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20200106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泉闽房估字[2019]1175号)

拍品名称

张荣生与案外人共有的址在南安市官桥镇祥福豪庭商住小区2号楼111107室住宅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南房权证官桥镇字第3420140284-13420140284-2)。

拍品所有人

张荣生、曾秀挑

 

土地用途

住宅

使用情况

本宗拍卖标的物目前存在案外人(共有权人)占用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一、权属性质:

标的物有编号为南房权证官桥镇字第3420140284-13420140284-2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张荣生、曾秀挑,有抵押。

二、税费负担情况:

买受人应支付房地产拖欠的历史税费及转让过程中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以及土地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该税费金额可能较大,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向税务等有关部门查询了解清楚。

三、标的物及周边情况(仅作参考)

拍卖标的物位于南安市官桥镇祥福豪庭商住小区2号楼111107室,北至道路,南至道路,西至共建路,东至兴华街。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外   “五通”,红线内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电梯,水电、消防等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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