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00 |
起拍价:112000000元 | 保证金:11,200,000 元 | |
评估价:160,000,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董女士) | 联系电话:13501969833 |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24日10时至2020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内16套住宅及15个相应车库详见清单。
序号 | 房屋位置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产权证号 | 登记日期 | 用途 |
1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2栋2单元3层4号 | 227.42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50号 | 2015-2-11 | 住宅 |
2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2234 | 57.9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51号 | 2015-2-11 | 车库 |
3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2栋3单元1层1号 | 242.72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46号 | 2015-2-11 | 住宅 |
4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2311 | 65.7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47号 | 2015-2-11 | 车库 |
5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2栋3单元3层3号 | 227.42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54号 | 2015-2-11 | 住宅 |
6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2333 | 57.9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55号 | 2015-2-11 | 车库 |
7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2栋3单元3层4号 | 227.42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42号 | 2015-2-11 | 住宅 |
8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2334 | 57.9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52号 | 2015-2-11 | 车库 |
9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3栋1单元1层1号 | 242.7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8439号 | 2015-2-15 | 住宅 |
10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3111 | 65.49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8441号 | 2015-2-15 | 车库 |
11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3栋1单元1层2号 | 242.7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8443号 | 2015-2-15 | 住宅 |
12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3112 | 65.88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8444号 | 2015-2-15 | 车库 |
13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3栋1单元3层3号 | 227.4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47号 | 2015-2-25 | 住宅 |
14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3133 | 57.89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41号 | 2015-2-25 | 车库 |
15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3栋1单元3层4号 | 227.4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43号 | 2015-2-25 | 住宅 |
16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3134 | 57.9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44号 | 2015-2-25 | 车库 |
17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3栋2单元3层3号 | 227.4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49号 | 2015-2-25 | 住宅 |
18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3233 | 57.88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51号 | 2015-2-25 | 车库 |
19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4栋1单元3层4号 | 227.82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3号 | 2015-3-2 | 住宅 |
20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4134 | 57.89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2号 | 2015-3-2 | 车库 |
21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6栋2单元1层1号 | 248.58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76号 | 2015-3-2 | 住宅 |
22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6211 | 65.7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4号 | 2015-3-2 | 车库 |
23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6栋2单元1层2号 | 248.58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78号 | 2015-3-2 | 住宅 |
24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6212 | 65.7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77号 | 2015-3-2 | 车库 |
25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6栋2单元3层3号 | 231.9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5号 | 2015-3-2 | 住宅 |
26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6栋3单元1层1号 | 253.0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1号 | 2015-3-2 | 住宅 |
27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6311 | 65.7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0号 | 2015-3-2 | 车库 |
28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9栋3单元1层1号 | 242.93 | 成房权证监证字4284325号 | 2015-1-6 | 住宅 |
29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9311 | 65.7 | 成房权证监证字4284332号 | 2015-1-6 | 车库 |
30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9栋3单元3层3号 | 227.6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284306号 | 2015-1-6 | 住宅 |
31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9333 | 57.89 | 成房权证监证字4284316号 | 2015-1-6 | 车库 |
协议价:16000万元
协议起拍价:11200万元;保证金:112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0年2月24日10时至2020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0年3月30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非支付宝账户,法院账户信息请在拍卖缴款期内与拍卖辅助单位相关人员联系),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2月18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0年2月18日16时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501969833 董女士(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号5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2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3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竞 买 须 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将于2020年2月24日10时至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内16套住宅及15个相应车库详见清单。
序号 | 房屋位置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登记日期 | 用途 |
1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2栋2单元3层4号 | 227.42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50号 | 2015-2-11 | 住宅 |
2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2234 | 57.9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51号 | 2015-2-11 | 车库 |
3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2栋3单元1层1号 | 242.72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46号 | 2015-2-11 | 住宅 |
4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2311 | 65.7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47号 | 2015-2-11 | 车库 |
5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2栋3单元3层3号 | 227.42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54号 | 2015-2-11 | 住宅 |
6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2333 | 57.9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55号 | 2015-2-11 | 车库 |
7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2栋3单元3层4号 | 227.42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42号 | 2015-2-11 | 住宅 |
8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2334 | 57.9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4352号 | 2015-2-11 | 车库 |
9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3栋1单元1层1号 | 242.7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8439号 | 2015-2-15 | 住宅 |
10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3111 | 65.49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8441号 | 2015-2-15 | 车库 |
11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3栋1单元1层2号 | 242.7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8443号 | 2015-2-15 | 住宅 |
12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3112 | 65.88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8444号 | 2015-2-15 | 车库 |
13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3栋1单元3层3号 | 227.4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47号 | 2015-2-25 | 住宅 |
14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3133 | 57.89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41号 | 2015-2-25 | 车库 |
15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3栋1单元3层4号 | 227.4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43号 | 2015-2-25 | 住宅 |
16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3134 | 57.9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44号 | 2015-2-25 | 车库 |
17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3栋2单元3层3号 | 227.4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49号 | 2015-2-25 | 住宅 |
18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3233 | 57.88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29951号 | 2015-2-25 | 车库 |
19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4栋1单元3层4号 | 227.82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3号 | 2015-3-2 | 住宅 |
20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4134 | 57.89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2号 | 2015-3-2 | 车库 |
21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6栋2单元1层1号 | 248.58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76号 | 2015-3-2 | 住宅 |
22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6211 | 65.7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4号 | 2015-3-2 | 车库 |
23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6栋2单元1层2号 | 248.58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78号 | 2015-3-2 | 住宅 |
24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6212 | 65.7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77号 | 2015-3-2 | 车库 |
25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6栋2单元3层3号 | 231.9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5号 | 2015-3-2 | 住宅 |
26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6栋3单元1层1号 | 253.06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1号 | 2015-3-2 | 住宅 |
27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6311 | 65.7 | 成房权证监证字4332780号 | 2015-3-2 | 车库 |
28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9栋3单元1层1号 | 242.93 | 成房权证监证字4284325号 | 2015-1-6 | 住宅 |
29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9311 | 65.7 | 成房权证监证字4284332号 | 2015-1-6 | 车库 |
30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9栋3单元3层3号 | 227.61 | 成房权证监证字4284306号 | 2015-1-6 | 住宅 |
31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1栋-1层9333 | 57.89 | 成房权证监证字4284316号 | 2015-1-6 | 车库 |
该31套房产土地宗地号:成国用2004第1693号;土地权属性质:国有;所有权来源:买卖;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 ;土地使用期限:2005年1月13日至2072年4月22日;总层数:住宅均为5层(含地下1层),车库均为1层(含地下一层)。
以上16套住宅房产中,除了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6栋2单元3层3号占总价的6.25%之外,其余15套住宅均占总价的6.07%;每个车库占总价的0.18%。
四、据现场了解,该31套房产目前为空置状态。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物业费和水电煤均无欠费。
以上信息仅作参考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土地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本院对面积记录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0年3月30日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非支付宝账户,法院账户信息请在拍卖缴款期内与拍卖辅助单位相关人员联系)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0年2月18日(拍卖开始前3天)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501969833 董女士 021-63374966 吕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5号501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3日
拍品名称 | 成都市青羊区浣锦滨河路350号内16套住宅及15个相应车库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成都******有限公司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钥匙/占用情况 | 无钥匙,目前空置 。 | |
户籍/工商注册 | 无户口 | |
欠费情况 |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物业费和水电煤均无欠费。 | |
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抵押权人为:李某某。 | |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详见竞买须知。 2、土地权属状况: 该31套房产土地宗地号:成国用2004第1693号;土地权属性质:国有;所有权来源:买卖;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 ;土地使用期限:2005年1月13日至2072年4月22日; 3、建筑物状况: 住宅均为5层(含地下1层),车库均为1层(含地下一层)。 4、四至情况: 该标的所在小区名称“浣花院”,四至情况:东临浣花南路,南近浣锦滨河路,西临诗歌大道,北临新诗小径。 5、特殊说明: (1)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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