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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被执行人黄国海所持阳光股份(代码为000608)8258967股无限售流通股
提醒 已结束 成交

成交价:38810000

报名参拍请先登录

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764149718/021-63870555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100000
变卖起始价:38810000 变卖预缴款:38,810,000 元 保证金: 3880000元
市场价:48,49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64149718/021-63870555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21910时至2020419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黄国海名下证券子账户号码为0024168055所持阳光股份(代码为0006088258967股无限售流通股。

市场价:4849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3881万元;保证金:388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021910时至2020419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3881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3881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3881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变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变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变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变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变卖标的物变卖成交后,买受方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变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过户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行政部门自行查询,与变卖辅助机构、变卖法院无涉。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变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变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三、变卖标的此次以公开市场信息作为参考,得出最终结果。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214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021416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变卖事项经变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变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87555563870555 吴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1001室(歌斐中心)

举报监督电话:021- 56700000-62111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5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21910时至2020419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 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被执行人黄国海名下证券子账户号码为0024168055所持阳光股份(代码为0006088258967股无限售流通股。

四、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竞买人应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参与竞拍。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变卖程序。

2、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变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等按本次变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

3、变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变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五、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021416时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六、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20214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视为完全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所载明的条款,请慎重决定变卖行为。

十、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额变卖成交款项后,需等待涤除抵押手续和办理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变卖标的物变卖成交后,买受方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变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过户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行政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辅助机构、变卖法院无涉。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

法院涤除抵押、质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三、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变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 56700000-621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87555563870555  吴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1001室(歌斐中心)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5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9)沪02执469号



拍品名称

被执行人黄国海名下证券子账户号码为0024168055所持阳光股份(代码为0006088258967股无限售流通股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黄国海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查封

2、被宁波市公安局轮候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  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公司名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Yang Guang Co.,Ltd.

上市市场: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1996-09-19

成立日期:     1993-05-25       注册资本:     74991.3万元

机构类型:     其它         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企业

证券简称更名历史:     阳光股份 G阳光 阳光股份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

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是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西虎威于19969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19969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

19989,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85,公司中文全称由"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SUPERSHINE CO.,LTD."变更为"YANGGUANG CO.,LTD."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装修装饰工程(取得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活动);自有商品房的租赁;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服务;商业管理服务。

特别告知:

1、竞买人应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参与竞拍。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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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被执行人黄国海所持阳光股份(代码为000608)8258967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网络变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张宇,竞买号:S7745以最高应价竞得本变卖标的,变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8810000元(叁仟捌佰捌拾壹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变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变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变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2-26 11: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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