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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甘肃省陇西县文峰镇尉家店村人民西路363号1-14号商铺
提醒 已结束 撤拍

起拍价:55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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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7748822623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5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500
起拍价:554505 保证金:55,450 元
评估价:792,15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陇西县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石宝玲 联系电话:17748822623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陇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5108时至2020511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甘肃省陇西县文峰镇尉家店村人民西路3631-14号商铺

评估价:792150元,起拍价:554505元,保证金:55450元,增价幅度:5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49日起至202059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7748822623石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上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陇西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513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份有限公司陇西县支行,账号:2708 7101 0400 1019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7748822623 石法官

监督电话:0932—6624177,陇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
网址: http://auction.jd.com/sifa.html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陇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甘肃省陇西县文峰镇尉家店村人民西路363号1-14号商铺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甘(2017)陇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270号

拍品所有人

倾作明

拍品现状

用途及性质

商业服务

产权证

甘(2017)陇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270号

租赁情况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尉家店村人民西路363号,修建于2016年,总高6层,拍卖对象位于第一层,南北朝向,建筑面积85.49平方米,室内为毛坯状态,开间布局维护保养状态较好,室内水电暖设施齐全。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号:见调查表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7748822623法官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陇西县人民法院定于20205108时至2020511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机构名称:陇西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陇西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51318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西县支行,账号:2708  7101  0400  10193),并在20205159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陇西县人民法院(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渭州)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上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2—6624177,陇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748822623法官

陇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估价对象位于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尉家店村人民西路363号,修建于2016年,总高6层,拍卖对象位于第一层,南北朝向,建筑面积85.49平方米,室内为毛坯状态,开间布局维护保养状态较好,室内水电暖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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