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5000 |
起拍价:682159.1元 | 保证金:100,000 元 | |
评估价:974,513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有 | |
联系人:康法官 | 联系电话:0371-66682392 |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7日10时起至2020年6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55号1号楼1单元4层409号房屋,建筑物朝向为东,总层数为33层,所在层数为4层,建筑面积80.21㎡,规划用途为住宅,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卫,拍卖对象目前有承租人居住暂未腾空,租赁期限至2023年2月1日。
二、 起拍价:682159.1元,保证金:10万元, 增价幅度:5000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5月7日起至2020年6月7日9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维修基金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类型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差价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6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有/无)及网拍时间告知的相关说明。
1、有;
2、已通知申请人,已通知被执行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6月2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润华支行,账号:311111003627331637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371-66682392。
监督电话:0371-66682282
看房电话:18595725263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9号。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顺位 | 姓名 |
---|---|
优 | 高俊霞 |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7日10时至2020年6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三、拍卖标的: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55号1号楼1单元4层409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55969号,建筑面积80.21平方米。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0年6月23日前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账号:3111110036273316373),并与2020年6月30号前来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0年6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一、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6682282
技术咨询电话: 400-820-372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1-66682392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拍品名称 | 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55号1号楼1单元4层409号房屋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55969号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王**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住宅 |
租赁情况 | 有,租赁期限至2023年2月1日 | |
钥 匙 | 有 | |
配套情况 | 详情以现状为准 |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金水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拍卖对象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55号1号楼1单元4层409号房屋,建筑物朝向为东,总层数为33层,所在层数为4层,建筑面积80.21㎡,规划用途为住宅,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卫,拍卖对象目前有人居住暂未腾空,租赁期限至2023年2月1日,详情请详细咨询。 2.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55969号。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本案为净值拍卖。产权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因历史原因需要补交的例如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尾款:如需办理贷款手续,请务必于指定时间之前交纳拍卖尾款,若无法如期交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4.此表格对标的物的阐述可能不详尽,具体咨询承办法官。 5.看房电话:18595725263。 |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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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7日至2020年6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55号1号楼1单元4层409号房屋”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高俊霞,竞买号:I8903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817159.1元(捌拾壹万柒仟壹佰伍拾玖元壹角),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6-8 10: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