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177792元 | 保证金:20,000 元 | |
评估价:237,056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平罗县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8109584479 |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公告
平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6月23日10时至2020年06月2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平罗县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平罗县翰林大街西侧金水湖畔小区东6号楼1单元301室,建筑面积:92.6平方米。
评估价:237056元。(具体情况见调查情况表和评估报告)
起拍价: 177792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
1.请全面认真阅读附件“评估报告书”全文。
2.欠小区物业费296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
拍卖咨询: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109584479、1810958347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本院挂网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交易时所设计的相关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06月0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平罗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平罗北街支行;账号:29226001040000313)。
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法院将组织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公拍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
十二、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拍卖平台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需大额保证金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109584479 18109583479
法院电话:0952-6093567 主办法官电话:17795289107
附:
1、评估报告副本
平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拍卖须知
平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6月23日10时至2020年06月2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平罗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三)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物情况调查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七、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平罗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平罗北街支行;账号:29226001040000313)。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交易时所设计的相关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买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此次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109584479 18109583479
附:
1、评估报告副本
平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标的基本情况表
标的名称 | 平罗县翰林大街西侧金水湖畔小区东 6号楼1单元301室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提供文件 | 《评估报告》 | |||
标的所有权人 | 孙彦霞 | |||
房屋权益状况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所在层/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规划情况 |
平房权证平字第2014-50440号 | 3/6 | 90.60 | 住宅 | |
土地权益状况
| 使用权证号 | 地号 | 地类(用途) | 套内建筑面积面积㎡ |
/ | / | 住宅用地 | / | |
使用权总面积㎡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
| 国有建设使用权 | 2077-1-19 | ||
标的实物状况 | 四至:东至翰林大街,南至住宅楼,西至萧公大街,北至鼓楼西街。区域内交通较便捷,有地上停车位。附近有平罗县妇幼保健院、平罗县第四中学、金水湖畔小区幼儿园、阳光花卉鸟宠市场、银行、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小区物业良好,有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通电、通路、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天然气。外墙面贴面砖,入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客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贴壁纸,石膏板造型吊顶;卧室地面铺地瓷砖,墙面贴壁纸,天棚刷乳胶漆;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地瓷砖,墙面贴面砖,集成吊顶。屋内的可移动家具、电器等不在拍卖范围内。 | |||
他项权利状况 | 他项权证号 | / | ||
抵押权人 | / | |||
其他权利状况 | 查封情况 | 已查封 | ||
抵押状况 | 已抵押 | |||
钥 匙 | / | |||
限购情况 | 不限购 | |||
房屋户口 | 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 |||
交易税费承担情况 |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交易时所设计的相关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 |||
拍卖咨询 | 宁夏亿槌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8109584479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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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平罗县翰林大街西侧金水湖畔小区东6号楼1单元301室”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刘辉,竞买号:N5852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40792元(贰拾肆万零柒佰玖拾贰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平罗县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6-24 10: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