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模式:变卖 | 变卖期:60天 | |
竞价期:24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变卖起始价:4464505.24元 | 变卖预缴款:4,464,505.24 元 | 保证金: 400000元 |
评估价:6,179,246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赵主任 | 联系电话:18690311246 |
乌鲁木齐新市区安宁渠路999号中航翡翠城B-11栋
独栋住宅的变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17日16时至2020年9月16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乌鲁木齐新市区安宁渠路999号中航翡翠城B-11栋1至2层和地下室;共计三层,南北朝向独栋住宅;未装修毛坯状态;钢筋混凝土结构;1-2层面积:551.9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78.6平方米;三层总面积:730.58㎡;用途:地下室及住宅;有抵押;竣工时间:2010年11月4日;产权证号:乌房权证新市区字第2013353421号;地下室有独立产权证书:乌房权证新市区字第2013353423号。
变卖起拍价:4464505.24元;增加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新鑫荣司辅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宗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新鑫荣司辅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咨询时间:2020年7月2日起至2020年9月16日止。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往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公告期内与拍辅机构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确认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的银行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拍辅公司。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账号:0000009111122200003111
开户行: 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
银行行号:313881000408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1-3662773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苏州东街675号
咨询电话:赵主任 18690311246
辅助机构咨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五光城西一巷3号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顺位 | 姓名 |
---|---|
暂无 |
变卖须知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17日16时至2020年9月16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公拍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乌鲁木齐新市区安宁渠路999号中航翡翠城B-11栋1至2层和地下室;共计三层。南北朝向独栋住宅;未装修毛坯状态;钢筋混凝土结构;1-2层面积:551.9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78.6平方米;三层总面积:730.58㎡;用途:地下室及住宅;有抵押;竣工时间:2010年11月4日;1-2层产权证号:乌房权证新市区字第2013353421号;地下室有独立产权证书:乌房权证新市区字第2013353423号。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辅助机构及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联系拍辅公司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公告期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银行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4464505.24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拍变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参加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账号:0000009111122200003111
开户行: 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
银行行号:313881000408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变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1-3662773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苏州东街675号
咨询电话:赵主任 18690311246
辅助机构咨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五光城西一巷3号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
标的物名称 | 乌鲁木齐新市区安宁渠路999号中航翡翠城B-11栋 独栋住宅 | |
权证情况 | 房产权证 | 乌房权证新市区字第2013353421号 乌房权证新市区字第2013353423号 |
标的物所有人 | 李*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19年12月6日 | |
标的物现状 | 房屋类型 | 1-2层是住宅 |
负一层地下室 | ||
租赁情况 | 无 | |
是否已腾空 | 否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抵押 | 无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 |
标的物介绍 | 1-2层面积 | 551.98㎡ |
地下室面积 | 178.6㎡ | |
总面积 | 730.58㎡ | |
房产年龄 | 10年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物评估总价 | 6179246元 |
1、税费负担情况(请咨询标的所在财税部门)。 标的物欠缴费用和该标的物权属在转移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本公司所展示的标的物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3、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赵主任 18690311246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9月15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乌鲁木齐新市区安宁渠路999号中航翡翠城B-11栋独栋住宅”进行网络变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王书琪,竞买号:Q9543以最高应价竞得本变卖标的,变卖成交价为:人民币4464505.24元(肆佰肆拾陆万肆仟伍佰零伍元贰角肆分),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变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变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变卖竞价确认时间:2020-7-18 16: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