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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成都市金牛区蜀华街2号1栋-1层57号
提醒 已结束 流标

变卖价:74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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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281111371
当前模式:变卖 变卖期:60天
竞价期:24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
变卖起始价:74776.8 变卖预缴款:74,776.80 元 保证金: 7000元
评估价:133,53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四川中环来拍 联系电话:13281111371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变卖预缴款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加变卖,参与变卖前请按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报名及交纳变卖预缴款办法、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等。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买或与他人联合竞买的,应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参与竞买,如有疑问请咨询执行法院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川0191执恢418

本院定于2020103010时至2020122910时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成都市金牛区蜀华街21-157

变卖价:74776.8

预交款:74776.8

加价幅度:500

财产所在位置

成都市金牛区蜀华街21-157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

598520

所有权人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规划用途

车位

土地用途

/

权利性质

出让

建筑面积(㎡)

产权证登记面积39.27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现财产占有状况

73个车位现由成都金房物业集团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该物业承诺拍卖成交后向买受人移交

法院是否负责腾退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变卖成交确认书》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车位进行评估,上述车位的评估总价值为133530元。

 

2. 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车位所涉欠缴的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买受人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退税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并将此变卖公告张贴于变卖财产显眼处。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0102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科技支行 

账号:6232813800001954802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尾款缴纳凭证。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一、看样预约方式:1、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登录网址www.laipaiya.com2、点击订阅号底部菜单栏“预约看样”;3、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4、填写信息完成预约;5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标的物咨询电话:13281111371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 028-85241393(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盛邦街886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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